营造守信环境需做系统改造
2015-09-11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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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烨函
        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想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物流信用体系,行业主管部门需及时抓住信用问题症结所在,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实施。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吴金忠认为,首先要加快完善道路货运行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征信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正工作,在《条例》增加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诚信奖励措施及失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信用评价结果是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重要依据。

  第二,要加快道路货运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信息化重大工程——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加强道路货运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合,强化部省信息联网,建立与公安、工商、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道路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信息档案。

  第三,要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修订《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等现有制度,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及流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加快各省道路货运信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经营违章、交通违法、安全事故、行业投诉等数据的汇总分析,实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要健全道路货运行业信用奖惩体系。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实现道路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分类监管,重点强化对信用等级差的道路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率。总结江苏、黑龙江等地IC道路运输证件一卡通工程试点经验并加快全国推广,以IC卡道路运输证件为载体将运输业户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与其所享受的高速公路、运输站场提供的优惠服务标准相挂钩,遵章守纪的持卡人将享受更大折扣的优惠服务,反之则无权享受,用经济手段、市场机制推动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诚实守信。

  第五,要健全道路货运行业信用披露与服务体系。建立道路货运行业信用披露与服务制度,明确信用信息发布、异议申诉和复核工作流程。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通过门户网站、12328服务监督电话、手机应用等方式,依法向社会提供道路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信用等级等信用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本文同期刊载于9月11日《现代物流报》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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