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应兼顾政府、企业和公民利益
2016-08-22 10:56:40
1339
0
现代物流报 特约评论员 李宏
  “高速收费”这个争议多年的话题,因在交通部近日印发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又将会再次引发社会关注。高速究竟应该怎样收费才最合理?这回能不能有个靠谱的办法?


  业内人士认为,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主要是为了分流,起到缓解个别时间段拥堵的作用;约有两成网友支持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认为这样可以科学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流错峰上路,还可很好地维护司机的经济利益;但有近六成网友认为这种政策没必要,认为高速拥堵大多是交通事故造成,和收费没多大关系。况且,即使分时段收费,货车也可以在最近的服务区等低费时段,而如果货车都集中在低费时段过收费站,会造成更多拥堵。还有一些驾驶人员认为,大多数高速公路拥堵问题并不严重,采用动态价格调整收费标准意义不大。而有车族则担心,这种收费调整会不会使现行的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因此告吹?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为收回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和治理拥堵,高速收费政策确实不可能一成不变。但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好政府、企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特别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其一,高速公路收费不能一刀切。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拥堵地段的交通问题,但这仅是考量的时间长度。还应在全国范围分地区和分路况等多因素来考虑,不能一刀切。况且,高速公路拥堵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某些高速公路设计不合理;某些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极端天气等原因,都会造成高速拥堵。如果“治堵”不分原因只分时段,统统采取高峰时段提高收费标准来“治堵”,有欠科学,公众自然很难接受。

  其二,“差异化”收费不能成为“涨价”的代名词。

  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要把价格杠杆理论运用于高速公路管理,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高,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低。这就表明,“差异化”收费就应是有涨有降,而不能为收回建设成本只涨不降。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公众感受和“降本增效”,即低峰时段大幅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只涨不降让地方政府或公路企业增加了收入,而高峰时段出行的老百姓则增加了支出,有失公允。

  其三,“降本增效”有利经济增长。

  以高速收费为主要组成的物流成本,很容易成为压垮实体经济的“最后一根稻草”。2015年,中国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1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适当降低公路收费,会给地方经济、地方形象等带来更多积极影响。地方政府应该讲大局,是只保公路企业效益为重,还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为重,道理不言自明。

本文同期刊载于8月22日《现代物流报·钢铁物流》第1版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