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编者按:从人体藏毒到家族贩毒,如今,贩毒分子又花样百出,把贩毒方式瞄准了物流寄递,即通过快递的方式运送毒品。由于物流寄递具有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特点,因此,近年来利用物流寄递毒品的犯罪活动日趋增多,亟须得到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合力构筑一层坚实的物流监管防火墙。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寄递业迅猛崛起。相对于铁路、陆路、海路等运输模式来说,物流寄递的方式无疑更加快捷、成本更加低廉,为当前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这种快速传递服务也为不少不法分子所利用,变成了一条低价、快捷的违法犯罪渠道。尤其是物流寄递业涉毒活动日趋增多,向缉毒侦查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物流寄毒的三大特征
针对物流寄毒问题,笔者通过案件分析,对其特点进行了归纳。
从犯罪主体方面来看,一方面,部分犯罪成员有违法犯罪经历,反侦查反审讯能力较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反审讯经验十分丰富,对于不是当场从其身上被查获的毒品,多数否认是自己的,对其包装有毒品发货单拒不承认。在对其审讯中,不交待任何犯罪事实,对案侦工作“追上打下”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特殊关系结成犯罪团伙,犯罪组织结构较为紧密。主犯一般积极发展关系人,由此指使帮其接货、销售毒品。随后主犯将毒品通过邮包销往其信任度较高的“下家”。
从犯罪时空方面来看,一方面,作案频率较高。该类案件从邮寄第一批毒品到“下家”,时间间隔通常3到4天。另一方面,在外地或本地快递毒品。为逃避打击,主犯通常从外地购进毒品,就近在本地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将毒品发往别处的“下家”。或者将毒品通过客车、火车、飞机从外地带回其原住地,再通过邮政快递发往别处的“下家”。
从犯罪手段方式来看,一是冒用他人名字或采用化名寄递毒品,将毒品发往宾馆或超市,主要是方便收货和在人多嘈杂之处取货不易被察觉。主犯寄递毒品,全部都不使用本人的真实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化名,其目的为了不使犯罪活动暴露。二是自己给自己邮寄毒品。主犯一般给自己寄递毒品。所留发件人、收件人手机号码均系自己使用。货到后,快递人员给收件人打电话,主犯再安排“马崽”报寄件人名字和手机号取货。即使“马崽”被民警当场抓获,而主犯在外地也能逃避打击。三是遥控指挥接货和销售毒品。此类案件中,主犯除遥控指挥“马崽”取毒品之外,销售毒品也是其通过手机遥控“马崽”将毒品发给其“下家”,自己并不与买家直接见面交易,使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四是将毒品隐藏在摩托车转向灯、衣服、鞋子之中邮寄。主犯购得毒品后,将毒品分别藏匿于摩托车转向灯或衣服、鞋子当中,进行伪装,利用快递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蒙混过关,顺利将毒品邮寄出去。
打击寄毒的有效途径
如何有效预防和精确打击物流寄递行业日趋增长的涉毒犯罪活动,是当前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其一,从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寄递行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公安、邮政、工商等禁毒委成员单位应针对物流寄递行业招聘员工过程简单的特点,加强对物流及快递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要重点培训禁毒法律、法规和识别邮寄毒品方面的知识,提高物流及快递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识毒、辨毒和查毒的能力。同时,还要在各物流营业网点和快递企业营业场所设立禁毒标语和警示牌,在寄递行业业内进行广泛的禁毒教育宣传,鼓励动员业主和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涉毒犯罪活动,并对举报查获毒品案件的有功人员,按照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其二,从研判分析上下功夫,探索建立侦破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活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物流寄递行业涉毒犯罪案件,发案突然,嫌疑人分散在多地。若按照一般毒品案件从人到案的侦破方式,往往只能抓住接货人,而发货人得知后不能及时归案,给延伸和扩大战果造成影响。因此,要针对物流寄递行业涉毒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建立一套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发现此类案件、物流寄递行业发现并传递情报线索、联系协调外地警方协助查获嫌疑人及毒品等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以提高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的精准性。
其三,从确保信息真实上下功夫,全力推行寄递物品收发实名制工作。在物流寄递行业中大力推行寄递物品收发实名制是大势所趋,各物流、快递企业要配合实名制工作的开展,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自觉防范禁寄物品通过寄递渠道进行运输情况的发生。在用户交寄物品时,做到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要执行如实核查登记制度,各寄递企业在收发物品时,必须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能做到重点查验和备案,甚至不予收寄。同时认真登记寄递物品的收寄日期、号码及收寄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要及时上报业务信息,各物流、快递企业要将工作情况定期、准确上报相关部门,如在工作中发现可疑信息,必须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
其四,从加强协作配合上下功夫,确保对寄递行业实行有效管理。公安部门要建立对物流寄递业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对发生涉毒活动的物流寄递行业要严密监控,并加大对寄递渠道的查缉力度,对未执行寄递物品验视、实名制核查登记和验视制度的企业,或者发现寄递物品中掺杂毒品等违禁品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邮政部门要建立寄递物品收发实名制工作程序,规范实际操作流程,确保实名制工作开展有规可循;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发现收寄涉毒物品的寄递企业,要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确保实名制工作的最终落实。最后,公安、邮政、工商等部门要建立物流寄递行业涉毒信息通报、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交流情报信息,堵塞管理防范中的漏洞,联手对涉毒不法企业和业主依法实施处理。(作者单位系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
本文同期刊载于7月10日《现代物流报》第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