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收费公路“优质优价”做法应借鉴推广
2017-10-23 10: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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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特约评论员 李宏
  浙江省政府日前对《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357号)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办法》实施后,收费公路将遵循“优质优价”原则,即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路况服务质量,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实现浮动管理,对路况不好的可以减免收费。笔者认为,浙江省这种根据路况服务质量浮动收费的做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我们应为此叫好,并呼吁各地借鉴推广。


  据悉,这是浙江省首次将公路收费和路况服务质量挂钩,并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强化该管理措施。浙江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办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修改,旨在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将收费标准浮动管理作为监督收费公路路况服务质量的手段,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的服务管理能力。

  长期以来,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一直广受诟病,嫌收费标准过高者有之;嫌收费早已超过收费期者有之;质疑高速费最终去处者有之。高昂的收费公路,尤已成为物流企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浙江省的“优质优价”的收费公路原则,无疑给公路收费根本性改革,开了一个好头。

  收费公路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分价钱一分货”的价值规律,公路收费价格早就应与公路质量和提供的服务相一致了。对于路况不好的,车辆通行困难,车辆行驶不快,就应该减少收费,甚至免收通行费;拥堵严重时,车辆也行驶不快,也不应该收费;达不到所标示的通行速度的,应该减少收费或者免除收费。然而现实中,无论路况好不好,无论是否拥堵,都一律按收费标准收费。“高速公路”不高速,却又按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收费,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严重的“货不对板”,价不符实。这怎不让掏钱的车主牢骚满腹甚至骂娘?

  其实,早在2011年,广东省公路局就出台过“五辆车四原则”,即未开足通道的前提下,超过5台车排队就应该免费放行;开足通道后,出现超过200米的阻塞时,也要实施间歇性免费放行。江苏省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然而,这些规定就只是写在了文件上,至今没有哪一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认真贯彻落实这个文件精神,无论排多长的队,从来不免费,让广大车主空欢喜一场。

  所以,期待浙江省要“把好事做好”,切实让《办法》落地。各地在借鉴推广浙江省的做法时,也要动真格的,真正执政为民。唯此,车主的成本负担才减轻,收费单位的服务质量才有望提高,收费公路的建设与发展才有望持续。

  否则,公路收费改革,只能是“看起来很美”。

本文同期刊载于10月23日《现代物流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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