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流全媒体8月7日讯(微信:cn156news )
据媒体报道,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指导意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后,目前出台了7个专项配套文件,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完成;同时,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6个配套文件。“1+N”文件体系及相关细则,共同形成了国企改革设计蓝图。2017年国资委和若干国企正按照文件落实相关改革,并取得一系列进展。
据这些出台文件可以判断此轮国企改革的方向、深度和广度。通俗的说,这轮国企改革后,目标能否到位?还需不需要再次进行改革?
国企历经多轮改革,其改革方向一直如咬定青山不放松,几无变化。
经典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指出: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近日国资委党委在《求是》杂志上发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文章,诠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除了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的发展目标。还首次归纳认为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十四大三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方向界定和今日的论述之间,既有历史的延续,也有一些时代特色。
第一,根据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国企改革的理论基础是经济体制不能适应现代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改革经济体制或国企机制不相适应的部分。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被认为是与现代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关系,因此,国企改革的方向定位是市场化改革。
按照这轮国企改革的主流理论论述,笔者认为执政党和政府在判断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这个问题上,其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改革性质已经发生一些变化,那就是现有经济体制不仅比较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在相当多的方面会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国企作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构成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必须不断发挥巩固上层建筑,努力维护政治制度、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要。
第二,国企诞生、成长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并历经多次严重衰退。在引进市场经济体制后,社会经济形式发展一直是国退民进的状态,国企也一直为融入市场经济而不断改革不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甚至大幅退出众多竞争性的产业,国企数量也急剧减少。国企从计划经济的一统江山,到目前分散配置在自然资源、煤气水电、通讯、铁路、国防工业等基础和关键、重要产业。当然,国有经济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和基础力量,掌握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产品。但从这轮“1+N”文件体系内容看,国有经济从长期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论述判断到《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这种判断是一种历史上的创新,第一次把国企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划分成两个阶段:不适应阶段、总体融合阶段。
国企改革长期存在一个逻辑矛盾:一方面国企是一种异于市场经济的经济力量,在进入市场经济后,监管体制和经营机制表现出较严重的不适应,所以进行长期的改革。另一方面,国有经济作为执政党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又一直要求国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领导力、控制力等作用,履行社会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重要职能。国企发展长期纠缠于来自于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和政府的干预,也在高速发展中多次出现一些基础产业的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投资等问题。当然,国企机制和效率的低下也要借助于政府力量的支持,这也是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根源之一。
为什么《指导意见》判断现阶段国企已经基本适应市场经济,从经济数据来看,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2016年底资产总额达到144.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101.8%,上缴税费总额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3,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1/7。2016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有83家,比2012年增加29家。中央企业研发经费约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的1/4,2013-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获得335个奖项,占获奖项目总数的1/3。处于垄断地位的金融、文化传播类国企尚不在此范围统计,显见国企规模和亮眼实力成为《指导意见》判断国有经济是否适应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依据。
因此,这轮国企改革具有不同以前国企改革的性质和特点:
第一,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各类国企已经积聚于资源、基础性等一些重要、关键产业,退出了一些市场竞争性强的产业,国企数量减少但产业内资本集中度大幅度提高,政府从以前管不过来改革到按类别、行业分类管理,可以较为精准利用国有经济力量或影响实现政府的经济调控目标和社会公共目标。
第二,国有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为政府监管方式转型提供了前提条件,从管资产转换到管资本。据统计,目前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改制面超过92%,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改制面超过90%。截止2016年底,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为68%,上市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中央企业整体占比分别达到61.3%、62.8%和76.2%。这种情况使国资监管体制从传统的直接产权管理可以转换为通过投资公司、经营公司进行资本性管理,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和市场化。
第三,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内客观存在市场失灵区域,私人投资不愿进入,这为保留和发展国有经济提供了一定空间,但政府投资仅限于投资相关产业,如有私人愿意进入的情况,政府应选择退出。目前国企改革的方向完全摒弃这套理论,而是强调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转守势为攻势。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转换到资本形态管理,这将会放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为国有资本在市场流动提供了通道和便利。
中国经济经过多年发展,已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GDP国,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和展开,国有经济力量也会越来越多参与世界范围的分工与合作,特别是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
不管国企如何分类或整合,也不管国资监管方式如何转型,实践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市场的接轨和融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需面临欧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准入和运行规则的挑战,效率高低是检验这轮国企改革成败的市场标准,否则国企仍将面临再次改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