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中天总经理张亮:赢得挑战就能赢得机遇
2014-10-21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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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张亮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使得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地解决,而这一问题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主要障碍。

  然而,也正是由于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将商业新业态与金融服务进行了融合再造,使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模式迅速崛起,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受益其中;另一方面,一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渠道逐渐发展成了银行业务的主要渠道,成为了推动和促进其发展转型的重要手段。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时间,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似乎成为了行业内的一种发展潮流。那么,这一创新模式为我们带来了哪些机遇呢?

  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以其支付便捷、交易成本低、资源配置效率高等诸多优势,为供应链融资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平台。其强大的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和信息保障,便于银行从各个环节对业务进行清晰的管理和控制,使之可以极大地降低金融风险。与此同时,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其融资门槛较低,可以有效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由此可见,这一创新模式的发展与应用,无论对银行,还是对企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当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带来的利好也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新问题和新挑战。

  首先,由于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金融监管不完善、金融创新不足等缺陷,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升级换代和转型。虽然,在金融监管机构中,各部门在各自的领域中可以做到各负其责,但是,相互之间却存在着责任不清的问题,这就使得金融创新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容易出现监管重置、监管套利、监管真空等诸多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其次,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模式大幅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实践,根本无法切实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进程。具体地说,当前,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还尚未完善,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就被赋予了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由于大量的改革与创新需要上报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推向市场,而国内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又过于严格,其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与认识,切风险容忍度低。这样一来,就使得金融创新在法律调整之外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企业创新的步伐也就被迫放缓了。

  再次,在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领域中,其监管的方法和手段还远远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如监管机构检查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程度都比较低,缺乏令人信服的风险评价体系和标准,缺少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等。这些落后的表现,严重制约着信息获取的全面性、金融监管的效率性、风险评估的准确性,从而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

  多措并举积极应对

  综合地说,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鉴于互联网金融的独特优势,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地应对措施,攻破这些新问题与新挑战,从而才能发挥出互联网金融的整体效能。

  首先是要完善供应链中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金融监管机构中各部门的协同工作,对金融业务重重核查、定期核查等,可以有效地降低操作风险。

  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健全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使风险识别机制更具系统性,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风险监控,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系统分析,可以更好地掌握动态监测与评估。

  再次,政府部门应该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鼓励更多的企业开展金融创新工作,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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