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发声:抢注商标不会阻碍汽车同质配件推广
2016-01-12 1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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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报 赵玲玲
  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乔永锋在日前发表的《别让同质配件成为一场闹剧》中提到:“玉环信品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为汽车底盘和减震器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申请了‘同质’商标;同时该公司又在交通运输等5类产品中提交了‘同质配件’商标。此外,四川亨宜德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也在汽车保养和修理等8个类别上提交了‘同质’商标注册申请。”

  此事一经报道,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很多人认为,在交通部等部委规范汽配市场、大力推广同质配件的大好形势下,这种抢注商标的行为很不合理。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行为与国家正在推行的同质配件工作是否有矛盾?会不会影响同质配件的推广工作?1月5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汽车零部件相关人士和汽车维修方面的相关人员。

  ■多方反对抢注商标行为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魏同伟对记者表示,在国家政策推广同质配件之前,已经有企业注册过类似商标。对于最近有企业提交注册“同质配件”商标的行为,他表示同质配件是全行业、全社会的概念,企业注册这个商标并无意义。“首先,我们了解‘同质配件’这个名称在国家商标总局是注册不下来的,因为以交通部为代表的十部委提出的同质配件没有侵犯谁的权益。”魏同伟对记者说,“其次,同质配件的推广是国家和行业行为,协会推广的同质配件就是由国家商标总局受理的。我们已经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相信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要更好地、更深入地和全面地落实同质配件的推广工作。”

  对于有企业注册“同质配件”商标的行为,江苏梅花机械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王小龙表示,个别企业抢注商标的行为本身是不好的,现在存在的一些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需要提高全民素质以及完善法律法规来改善。对于这种抢注行为,王小龙认为对行业影响并不大。他举例说:“每个商标都有一个标志,比如梅花机械的3C强检标志,这种标志没有资质的产品是不能贴的。就算现在注册了千千万万个‘同质配件’商标,只要在发布国家标准时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志,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抢注商标的事有可能是企业不了解国家正在推广的政策,也有可能是钻政策空子。”某零部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同质配件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相关政策规定没有非常完善的时候就会有个别人钻空子来获利。该行为对于同质配件的推广影响不大,因为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只会认同价廉质优的汽车零配件。

  ■同质配件还有更大发展空间

  “在天津市政府的指导与配合下,同质配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各方肯定。试点工作也扩展了同质配件的社会效应,汽车后市场的所有环节都对同质配件表现出极大地热情,消费者对同质配件的满意度也非常高。”魏同伟总结道。

  据记者了解,从2014年国家部委首次提出“同质配件”的概念到现在已接近两年,推广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参与同质配件工作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产品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从今年1月1日开始,《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通过追溯编码,可以查询真伪,了解配件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

  对于同质配件推广和实施统一编码,汽车维修企业积极欢迎。吉林省亚信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迎梅对记者表示,顾客来修理厂修车大多数选择质优价廉的配件,在原来的配件中,原厂件质量好但价格高,价格低的配件又不能保证质量。但现在同质配件进入汽修厂,不仅质量过关,价格也比原厂件低,客户都纷纷开始选择同质配件。

  同时,也有企业表示同质配件有利于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希望相关政策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质配件对国内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同质配件不仅能帮助国内配件企业打开更为广阔的售后市场,更能提升其产品开发能力,也可以净化售后市场从而造福广大车主。”江苏梅花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韦梅芳说,“但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同质配件可能还需要有更多的法律法规来完善,比如,相关部委发布更为详细的‘同质配件’ 认可标准,使符合标准的产品能够进入各4S 店和维修厂。”

  当然,一个政策的实施要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彻底改变汽车后市场弊端、使广大消费者获益才是政策推广的最终目的。过程中难免出现磕磕绊绊,我们要做的就是扫除障碍,保证政策顺利推行。对于同质配件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魏同伟表示,接下来要扩大同质配件的产品范围和试点范围,让更多产品进入同质配件体系中,在京津冀地区与保险行业一起进行推广工作;同时也要在同质配件的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如在各个环节上降低成本、控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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