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高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
2015-10-20 0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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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李春节
  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近年来,在线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该模式为破解中小型企业融资瓶颈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并在我国拥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然而,尽管在线供应链金融具有较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当前市场中的在线供应链金融参与者众多,而且还会涉及到不同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是不同的行政区域,其运作和服务也会存在一些潜在问题。


  例如:产品市场品牌尚未树立,制约了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由于项目开发的规划不足,在线供应链金融的营销平台和销售渠道还不够丰富,无论是模板设计,还是业务流程,甚至是授信审批及贷后管理等环节的批量化及标准化设计方面,均体现出了对业务支撑的明显不足。这些因素极大地限制了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导致了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使得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市场品牌效应尚未显现,从而造成了服务能力不强与运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又如: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市场多元化的发展需求。虽然,在线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其服务功能也在日益完善,但是,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融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性的融资服务,还未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服务需求。

  针对中小型企业利用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融资难问题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仅靠单一的某个企业或某个团体的力量是很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的。这需要国家、各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等各方力量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提升与产品创新。

  首先,建议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国家要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在线供应链金融体系和平台的建立。随着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了新的要求。但是,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未能跟上企业融资发展的步伐,阻碍了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发展。因此,国家有责任在不断进行市场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于在线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以规范融资服务中的行为,促进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深化发展。同时,在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备的基础上,国家还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鼓励各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都积极参与到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去,使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壮大。

  其次,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应改革传统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与在线供应链金融相适应的信用评价体系,并加快在线供应融资产品的创新,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日益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征和需求特点,建立起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评级体系,并注重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效益,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前景和企业所处供应链的稳定性等因素,客观地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为中小企业平等地获得银行贷款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当密切关注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研发更多的适应市场的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这样一来,不仅满足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的拓展和实力的提升。

  再次,中小企业应不断提高自身意识,更好地利用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来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一直以来,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习惯于从银行获取普通形式的长期贷款,对在线供应链金融这些新兴工具缺乏正确的认识,因而失去了许多融资机会。再加上大部分企业的信用观念淡薄、举债意识强烈、偿债意识不足,对此,各中小企业应该不断提高自身意识和综合素质,将供应链内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与融资业务结合起来,针对自身情况及供应链的特点,合理利用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以更有效地缓解其资金压力。(作者单位系北京中科华正电气有限公司)

本文同期刊载于10月20日《现代物流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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