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乘用车轮胎企业的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但是,实际情况却是,美国内轮胎企业盈利状况良好,中国进口产品并未对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且美国内
轮胎企业不支持立案,申请人为美工会组织,并非美轮胎制造商。美调查机构无视世贸组织相关裁决,仍坚持不合理做法,并拒绝给予涉案中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待遇,这些做法实质上并不会起到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
随着出口规模不断扩大,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也频频发生。尤其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全球市场需求减弱,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速回升乏力。在此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中国制造行业成为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对象。早在2009年,美国就曾对部分中国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但该措施不仅未给美国轮胎行业带来实质利益,反而使美国消费者和零售业遭受巨大损失,对中美经贸关系造成严重伤害,得不偿失。而就在做出针对
轮胎企业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次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投票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并决定再次对输美中国光伏产品征税。
近年来,中美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和发展,双边经贸关系向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向迈进,这是中美经贸关系的主流。面对贸易摩擦,在WTO规则框架下,美方迫切需要做的是尊重事实,摒弃偏见,吸取前车之鉴,审慎处理贸易摩擦,多做有利于中美经贸合作的事,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我国政府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主张在世贸组织机制下,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贸易争端。经过10余年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参与,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机制,也增强了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能力。我国政府的原则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继续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并将充分运用世贸规则,坚决支持我国企业维护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