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2014年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据了解,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肉菜商品流通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从而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据悉,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于2010年,率先在部分城市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信息追溯链条。几年来,共支持75个城市、2万多家企业进行试点,预计总受益人口达到4亿人。前两批20个肉菜试点城市已在6000多家企业建成追溯体系,初步形成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信息链条,在促进诚信经营、提升消费信心、服务政府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影响日趋扩大。
此次会议指出,商务部、财政部大力推动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探索以技术创新促进管理创新、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体现了执政为民要求,为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当前形势下,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能力,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和提振消费信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对各地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坚持综合施策,以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为突破口,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一是要以运行效果为检验标准,将确保长效运行的要求贯穿建设全过程,集中力量抓好批发市场电子结算,保质保量建设好追溯体系。二是运用好市场化手段,增强“可追溯更安全”的理念,吸引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要购物小票,让可追溯的产品能优质优价、企业能做大做强,激发企业和经营者自觉使用追溯体系的内在动力。三是要运用好行政手段,集成管理资源和管理手段,健全运行监管机制,强化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管理。四是要运用好法律手段,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五是要加强大数据推广应用,创新追溯模式和应用模式,不断完善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务功能,切实发挥追溯体系作用。到“十二五”末,我国将争取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网络,并逐步扩大到水果、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
据悉,在此次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西藏拉萨、山西晋中、青海海东、贵州铜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宁夏吴忠以及山东威海、临沂等八个城市与商务部签订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协议,成为我国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