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的“快递行业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办。此次座谈会围绕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草案》”)广泛地征求了企业意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电子商务物流与快递分会会长崔忠付出席并主持会议。
7月3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草案》,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然而,不少快递企业反映《草案》的部分条款不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会员企业代表与快递行业专家、学者对该《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在会上指出,目前的许可制度设计,对于快递行业发展的束缚越来越大,应该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和指导意见进行调整。他强调,快递许可制度进行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主管部门应该创新快递行业的监管方式,最大化的激发企业活力。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则建议,应将许可前置要求简化甚至取消,改为工商注册登记后规定时间内向邮政监管部门备案,并引入“保证金制度”,这既能起到在事后监管中对违规企业予以惩戒,又能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提高了全行业的效率。
企业代表反映的该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与简政放权的关系;二是加强监管与企业减负的关系;三是强化服务与快递安全的关系。与会代表认为,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营造快递业良好政策环境的关系,也是释放企业活力、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
国务院审改办、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国内外快递企业、电商企业代表,以及快递物流行业专家、学者4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