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属违规
11月4日,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收集他人电话号码并传播、向其发送短信,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等活动都属违规。
工信部: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属违规
11月4日,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收集他人电话号码并传播、向其发送短信,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等活动都属违规。
工信部: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属违规
11月4日,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收集他人电话号码并传播、向其发送短信,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等活动都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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