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又发文治超!轿运车到了“最危险”时刻?
2017-04-27 0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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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萧荣/整理
  第一物流全媒体4月27日讯(微信:cn1156news )

  日前,一则重磅消息出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车辆运输车第二阶段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肯定了第一阶段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为接下来的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其中不少潜藏信息颇为值得“玩味”。

  比如,“治超升级举措频出之际,整车物流市场面对轿运车整治风暴加强来袭,应该关注什么?同时,在此背后,是否还有其他治超信号释放出来?”等等。


治超新政施行以来,轿运车一开始就是整治重点

  目前,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是:分期退出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全面完成“单排车”变“标准车”的工作目标;

  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到100%;

  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等先进车型得到广泛应用;

  通过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运输效率明显提高,运价合理回归;

  重塑整车物流市场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行业进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双排轿运车直接“拿下”,单排轿运车也需标准化

  小编点评:

  从目标可以看出,治理双排车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单排车依据新GB1589的调整已然启动。对整车和物流企业来说,更新车辆的投入在所难免;对轿运车生产企业来说,中置轴轿运车商机无限大。而对整个整车物流市场而言,运输的规范化和安全可靠有望得到提升。

  1、关于时间安排

  治理时间上的限定为,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具体治理的时间步骤是,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总数的20%,9月30日前完成40%,12月31日前完成60%,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80%,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小编点评:

  世上难事,只怕认真二字。治超不易,但在治理不合规轿运车上却效果突出。一方面由产品特殊性决定,另一方面在于有条不紊按计划办事。而第二阶段的治理工作计划已经出炉,精确到百分比的执行进度,为整车和物流企业留出调整空间,也提醒企业必须动真格的,到截止日期必须配合工作完结。

  2、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督促落实退出计划,确保不合规车辆按时退出。

  各地整车物流企业:要进一步细化退出计划,在现有20%、60%退出计划的基础上,细化制定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40%、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8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的计划;

  5月2日前在“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录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中填报,逾期不填报的,申报系统将自动分配退出计划。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对本辖区车辆运输挂车信息及退出计划逐一进行核查,并及时将退出计划通报经营业户,抄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过程中发现信息不准确的,于5月31日前反馈至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

  要在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车辆退出时间备注,对于达到淘汰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需退出车辆的详细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环节预警提示,不得直接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一律先转入嫌疑车辆调查程序核查。

  小编点评:

  针对不合规车辆,一要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保证治理工作更好开展;二要在退出机制上做好工作,以有效手段如补贴形式激励企业快速退出,让企业利益得到保障。

  二是,做好车辆更新购置,确保运力均衡稳定。

  各整车物流企业:要按照车辆运输车退出计划,根据运输合同,及早制定车辆更新购置计划,合理安排运输生产,优化运输组织模式,保障运力均衡稳定,确保乘用车及时运销;

  乘用车制造企业要按照整车物流企业制定的车辆更新计划,及时调整运输价格和运输合同,保障整车物流市场有序运行。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动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形成规模产能,保障市场需求,并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开发具有低底盘、空气悬架、自动升降等先进装置的中置轴车辆运输车;

  要按照《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所辖区域内车辆运输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及时上报,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轿运车会短缺吗?

整车物流市场如何确保运力十分重要

  小编点评:

  《通知》要求企业以调整运价和合同等方式保证运力,如何让企业积极配合最是关键;同时要求生产企业在生产层面确保车辆合规,这一源头治超手法值得期待;而在车检等环节对不合规车辆整治,物流企业尤其需要注意。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防止不合规车辆出场(厂)。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与申报信息不符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符合载运标准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

  对于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乘用车制造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的监督检查,严禁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与申报信息不符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符合载运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

  要根据本地乘用车制造企业厂区分布,有针对性地开展源头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车辆。

  小编点评:

  第三项重点任务,继续强化前面已经提到的源头管控,针对“虚假”申报或暗示物流服务商使用不合规车辆的整车企业,将严格追责;同时,查处范围重点集中在装车点以及物流场站等,这也是在警示后者不要纵容违规车上路运营。

  四是,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禁不合规车辆上路行驶。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和服务平台的作用,针对车辆运输车行驶主要通道,加强路面联合执法;

  严查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与申报信息不符的、超出退出期限的和不符合载运标准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对于拼装的车辆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同时,各时间段重点查处内容有所区别:2017年5月1日起,重点查处不在申报系统中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要以2017年7月、10月及2018年1月、4月、7月等五个时段为重点,严查超过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对装载14位及以上的车辆运输车,要重点进行检查;

  对于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高度暂参照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执行。

  此外,还需留意:对于在整改期内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整车物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挂车出车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挂车转向、制动、轮胎、灯具等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车辆超长、超宽、超高、非法改装、未经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理由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或者进行处罚;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假牌套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发现企业所属车辆运输车存在假牌套牌违法行为的,将调整该企业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退出计划,缩短过渡期限。

  小编点评:

  此处是重点中的重点。针对路面执法提出严厉举措,拼装车辆更将被收缴报废;而针对执法时间节点的安排,也是推进有序;14位及以上的车辆运输车,将是重点整治对象,企业必须牢记;另外套牌、安全问题,企业一如既往不可犯错。

  五是,实施联合惩戒,增加违规失信成本。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将不遵守过渡运行政策的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车辆运输车及其驾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违法失信信息汇总报送至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定期汇总后提供给签署备忘录的各部门,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小编点评:

  诚信治超正在逐渐发力,《通知》也将这一信用“成本”列为治理不合规轿运车的抓手。联合惩治的举措一旦执行到位,无论是整车企业还是物流企业亦或是驾驶人员,上黑名单的威慑力将骤增,并将有效遏制不合规车辆上路。

  3、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执法管控信息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乘用车制造企业:可以通过申报系统、微信公众号及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治理APP查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状态。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做好申报系统、微信公众号和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治理APP的系统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运行通畅。

  二是,联合开展重点督查。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协调行动,共同推进治理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现象予以通报查处;

  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对治理工作任务比较重的重点省(区、市)、重点企业、重点路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公布督查结果,通报各省治理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借助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宣传车辆运输车治理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

  要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举报违规装载、超出淘汰退出期限、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车辆运输车和不规范执法等违法违规现象,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治理车辆外廓尺寸超限等,

  轿运车可能只是一个前哨战

  小编点评:

  保证有关信息的通畅或透明,保证执法漏洞的不再出现,保证重点治理地区的严格督查,以及为群众提供举报渠道,以促进更好整治效果的到来和执法手段的严格规范,都是身在本轮治理工作中的企业和个人最为关心的。

  同时,去年治超在载重量的限制上投入较大兵力,今年治超的火势明显烧向了在车辆外廓尺寸等方面有较多超限行为的用车领域,轿运车可能只是此方面治理的前哨战。最严治超令后续大动作到底几多,企业如今必须做好更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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