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试点启动,无车承运人能体面一些了
2016-10-08 1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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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东野/整理
  第一物流全媒体10月8日讯(微信:cn156news )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从10月起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何为“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a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首先,“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

  其次,“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无车承运人包括哪些机构?

  ①信息平台企业。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了各类着眼于某一领域的互联网公司发展无车承运人业务的机会,近年来行业内出现的各种车货匹配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物流信息交易平台,都从不同角度或多或少地介入到无车承运人业务之中,其优势在于资金和技术,劣势在于缺少长期在货运行业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

  ②传统货代企业。由于行业政策不断调整,传统货代企业的日子受新政策如营改增试点的影响,使传统货代企业正在寻找新的发展之路,无车承运人无疑是一项可供选择的道路,当前不乏有传统货代成功转型的案例,但同时鱼龙混杂的情况也可见到。

  ③卡车智能技术提供商。随着车辆制造技术水平的提高,货车制造企业、专门的货运技术提供商、货运智能系统制造机构,都纷纷提出了通过技术构造实时调度、车货联网、车辆安全、在线交易的运力系统,如红岩、福田、陕汽等大品牌提供的总线通讯技术,无疑是车主可选的一种增值服务。

  ④第三方物流企业。当前国内出现典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学习美国罗宾逊,学习其借鉴“无船承运人”思想,向“无车承运人”转型,放弃自有运输车辆,建立整合社会运输商的信息系统,抢先网聚大量需求信息,学习“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掌握服务定价话语权,占领无车承运人市场。

  ⑤物流园区。2015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已正式发布《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标志无车企业从事货运模式在中国正式获得政策认可和支持。今年4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允许无车企业从事货运。这给物流园区转型无车承运人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⑥龙头货运企业。龙头货运企业引领、众多中小企业参与,形成行业集中度高、货运市场规范、中小企业灵活的局面,一直是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与互联网-资本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努力方向。

  在中国货源信息紧俏、车辆信息过剩的实际情况下,依靠服务品牌和行业影响力的龙头货运企业,可以也应该成为无车承运人的中坚力量。

  无车承运人有哪些优势?

  ①虚实体结合,提高效率。无车承运建立在互联网之上,拥有发达的信息化网络,掌握庞大的货源信息,通过对实体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实现虚拟与实体网络的有效结合,提高了物流运作的整体效率。

  ②轻资产运营,利于提高竞争力。由于无车承运人无需购买运输车辆,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规模扩张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将有限的资金高效的用于信息资源的获取环节,扩大无车承运业务的辐射范围,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③理念先进,可随机应变。“无车承运”具有先进的物流发展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拥有敏捷的市场反应能力,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实时调整发展策略,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这就为现代物流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无车承运人在中国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货运业一直被贴上“多、小、散”的标签。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3000万货车司机,其中95%都是个体司机。

  时下,中国很多小型第三方物流公司和个人进行着无车承运人的行为,这其中存在责任模糊、偿付能力弱、竞争层次低等现象。最终的结果就是造成货与车匹配效率不高,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

  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交通部《意见》发布。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围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信用建设、落实税收政策、鼓励模式创新、探索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初选论证、企业实施、过程监管、总结评估”的步骤推进。

  《意见》设定了规模条件、信息化条件、安全运营条件、风险赔付条件四个方面条件,择优选择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所在地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试点申请。


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信息交易中心

  据悉,本次试点工作将被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及评估阶段:

  ①启动阶段: 2016年10月至11月定为启动阶段。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按照要求进行试点企业的筛选,并将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及试点方案于2016年11月底前报交通运输部。

  ②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试点企业按照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③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2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要分别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在试点实施阶段结束后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交通运输部。

  而针对当前无车承运人发展中面临的经营资质、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此次试点工作将重点针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方面开展试点和探索,逐步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为无车承运人发展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物流行业专家戴定一认为,公路货运市场进入一个结构调整为主的发展时代,无车承运人是在物流领域顺应改革的探索,对货运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此番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展开,既有利于规范原有行业乱象,更有利于提高公路运输效率,以及降低物流成本。

  (根据中国新闻网,货运车辆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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