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少皇代言的这家物流公司被指非法招商!数百人被骗?
2017-09-07 08: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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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原牧
  第一物流全媒体9月7日讯(微信:cn156news  记者 原牧 

  日前,现代物流报接到读者阿辉(化名)的爆料称,今年5月,他与深圳市鑫远东虎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东)签署了加盟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品牌使用费,成立鑫远东山西某县级市的代理商。

  然而,加盟至今,网点都无法运营。阿辉多次询问鑫远东,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5万元所谓的品牌使用费估计打水漂了!”阿辉无奈地说。

  2017年9月4日,记者通过鑫远东官网的“24小时服务热线”,联系到鑫远东招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目前鑫远东的广东、贵州、河南、河北、安徽、湖北平台正常运营,其他的省份(网络平台)还在筹建当中。该招商部人士还向记者强调,他所说的内容,仅代表个人。

  非法招商一年有余,数百代理商不幸中招?

  阿辉告诉记者,他在招商网站上看到鑫远东招商代理商的信息后,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久后,鑫远东招商部工作人员邀请阿辉,参加在深圳市宝安区凯雷斯顿酒店举办的招商会。

  “鑫远东在酒店包了一个会议市,包括鑫远东人员在内大约二三十人参加了此次招商会。”阿辉向记者透露。

  在此次招商会上,阿辉与鑫远东签署“协议书”,并支付了5万元品牌使用费,成为鑫远东山西省某县级市的代理商,有效期为四年。


缴费收据

  在阿辉提供的“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协议到期乙方(阿辉,编者注)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可续签,续签协议时不再收取此费用。”

  “我之所以现场签约,一个原因是可以不支付2万元的货物保证金。”阿辉告诉记者。

  “协议书”明确货物保证金标准:省级20万元,省会城市6万元,地市级3万元,县级市、区级、县级2万元。

  1、品牌使用费可以讨价还价。

  不仅货物保证金有明确的收取标准,网络建设费亦是如此。“协议书”规定的品牌使用费的标准是:省级120万元,省会城市24万元,地市级11万元,县级市、区级7万元,县级5万元。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阿辉作为县级市代理商,应该缴纳7万元品牌使用费。为何少交了2万元?

  阿辉告诉记者,“标准是7万元”,不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5万元“成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是阿辉,多位代理商都向记者证实,在品牌使用费收取上,可以与鑫远东讨价还价。

  贵州省一位地市级代理商小龙(化名)告诉记者,他是通过朋友介绍加盟鑫远东,品牌使用费和货物保证金一共缴纳了12万元。

  而按照“协议书”标准,小龙这两笔费用总额是14万元。

  2、筹备开业让代理商很受伤。

  阿辉“庆幸”的是,他没有在鑫远东这事件上投入更多资金,5万元就是全部的损失。

  “鑫远东方面曾说过,他所在地区的网络启动前3个月会通知我做好网点筹备开业的相关准备工作——租赁六七十平方米的营业场地,购置货运车辆等”,阿辉告诉记者,他还没有收到启动通知,却有了一个令他大吃一惊的“发现”——几乎所有启动运营的鑫远东代理商,没有一家是不亏损的。

  而根据上述招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山西省只有20多个网点,覆盖率不到30%,强行运营的话,代理商亏损,总部也会赔。这样恶化下去,对鑫远东的全国发展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他还告诉记者,山西地区计划今年下半年启网。但是能否按照计划启网,谁也不好说,公司如果许下承诺,不能兑现,就会成为虚假承诺。

  如果说阿辉是比较“幸运”的,那么鑫远东广东某区级代理商高天(化名)则是不幸的。

  高天告诉记者,他是2017年3月份左右,缴纳了5万元的品牌使用费,成为鑫远东区级代理商。鑫远东方面曾承诺,签署协议后三个月内就能启网运营,可是到8月份,鑫远东没有一点启动的迹象。

  按照鑫远东的要求,高天以7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4.2米的厢式货车一辆,以每个月5000多元的价格租赁一间门店,车身和门店广告投入了2000余元。“这些费用累计十余万元。”高天向记者透露。

  贵州代理商小龙与高天是同病相怜。2016年10月加盟鑫远东后,小龙为筹备开业累计投入了三十余万元——购买了4.2米和6.5米货车各一辆,花费9万元;以7000元/月的价格租赁了一处营业场地;车身和门店广告投入数千元;……

  “鑫远东曾表示给予广告补贴,但是当我将发票寄给鑫远东后,他们说发票的台头要写鑫远东名字,而不是我注册的公司”,小龙告诉记者,鑫远东最初未明确这个细节,“后来我嫌麻烦就没有申请广告补贴”。

  3、代理商无法正常运营?

  “招商会上,鑫远东招商人员说过,山西地区3个月就能启网,可是直到现在,一直没有兑现”,阿辉向记者报怨道,“我8月中旬询问开网的时间,鑫远东客服人员竟然说明年上半年才能启动。”

  高天也得到了类似的回复。他告诉记者,就何时运营,他多次与鑫远东方面沟通,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一开始说好多地方没有启动”“8月初又说8月15日启网”。

  而根据招商部人士的说法,鑫远东广东地区目前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

  小龙所在的贵州地区是启动了,但在他看来,还不如不启动呢,这样还能少亏一点儿。

  记者在鑫远东官网上看到,2017年5月11日发布一则“关于贵州平台启动通知”。该“通知”称,贵州平台启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小龙告诉记者,“相对于其它省份,贵州地区的代理商数量较多。但是启动后,货源少得可怜,加之贵州省平台结算方式不合理,网点亏损严重,“干了两个月,就又停了下来”。

  小龙向记者举例说,“10000元的运费收入,省平台差不多分出70%,网点只拿不到30%。去掉油费、过路过桥费,人工等支出,每个月都要亏损1万多元。”

  包括小龙在内的多位贵州省的代理商向贵州省平台反映,“人家根本不理我们,我们也曾向鑫远东总部反映过这一问题,总部称存在不合理之处,内部会逐步调整,但是至今也没有结果。”

  小龙还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贵州平台就启动过一次。

  对于小龙的说法,上述鑫远东招商部人士坦言,贵州平台的确启动过两次。第一次启动时,贵州平台由省代负责贵州地区的经营管理。针对代理商反映结算方式不合理,鑫远东收回贵州省的代理权,改为总部直营模式。

  今年5月贵州平台重新启动,采取总部直营模式,大部分利润让给基层代理商;采取每一票货物由系统跟踪管理,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至于小龙所说的货源偏少的问题,该人士表示,鑫远东还是一个发展型的公司,业务量不稳定,有淡季和旺季,不能保证每个代理商都赚到钱。

  4、不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质。

  在阿辉提供的“协议书”上,记者未找到与快递有关的条款。

  阿辉告诉记者,“我一直没有看到鑫远东的快递经营许可证,不过加盟时,他们明确表示可以经营快递业务”。

  记者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上,未查询到鑫远东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如果阿辉所言属实,那么鑫远东就涉嫌非法招商。

  不过,小龙告诉记者,鑫远东未向其承诺可以经营快递业务。

  对鑫远东承诺可以经营快递业务一事,上述招商部负责人表示,“不排除个别招商人员为了个人业绩,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我们为了这个事情,也辞退了一些人。我们的业务板块是速运,将来可能涉及到快递,但是现在还不具备这个实力,所以没有快递板块业务。”

  5、至少招募了三四百家代理商。

  小龙告诉记者,目前贵州地区与他有类似遭遇的代理商有三四十人。

  一个省就有三四十人,那么全国范围内与阿辉、高天、小龙有类似遭遇的代理商会是怎样的一个规模?

  代理商邹涛(化名)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六七百人被鑫远东蒙骗。

  “在鑫远东官网上有很多某某网点启动的通知。所谓网点启动就是签了合同,最重要的是交完了品牌使用费的代理商,就被他们说成网点启动了”该代理商解释说,他统计了一下这类新闻,据此估算出“上当受骗”的代理商有六七百家。

  如果上述代理商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六七百人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毕竟还有相当一部分签了代理合同、交了品牌使用费的代理商,还未正式启动。

  就代理商的数量问题,上述招商部人士则表示,他是去年10月入职鑫远东的。入职之前,鑫远东代理商的数量,他不清楚;入职以来,鑫远东招募了三四百家代理商。

  鑫远东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明知鑫远东不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为何还要加盟?“我们是被鑫远东虚假宣传所迷惑了!”邹涛解释说,鑫远东还请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樊少皇代言。


樊少皇代言

  记者在鑫远东官网的“公司简介”是这样“自我介绍”的:

  鑫远东采用轻资产的模式进行运作,线上依托中国物流城网站拥有大量的货源和车源信息,线下通过整合干线资源获得大量货源,终端通过合伙人制获得各级代理商打通最后一公里,以电子商务和物流地产促进线下运作,建立了“互联网+物流城+电子商务+物流”的全新经营模式,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公司已启动新三板和IPO上市计划,……

  从官网的内容来看,鑫远东是一家轻资产的公司,通过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的方式提供物流服务。

  1、商标还未通过审核?

  记者有采访中还发现“鑫远东速运”这个品牌,还未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核,不具备利用“鑫远东速运”从事招商的资格。

  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了解到,“鑫远东速运”的确处在“等待实质审查”的阶段。


国家商标局信息显示“鑫远东速运”未通过审核

  法律界人士也明确告诉记者,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物流公司可以从事招商活动,但不可以使用“等待实质审查”状态的商标(品牌)。

  不过,招商部负责人表示2017年“鑫远东速运”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核。

  2、自编自演“闹剧”?

  记者在鑫远东官网上看到了一则“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关于我公司名誉权被侵犯的诉讼请求”消息。

  这则消息称,被告人邓某在110法律咨询网站发表恶意文章:“关于鑫远东速运大骗子集团诈骗我6万元血汗钱”,导致原告的信用和社会评价降低,并在公开网站发表,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布,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这其实是鑫远东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是子虚乌有的事儿”,在代理商邹涛看来,鑫远东意在借此震慑“受骗上当”的代理商,“不要再闹事儿”。

  对此,鑫远东招商部人士表示,法院已经受理了鑫远东的诉讼请求。

  (小提示:相关爆料可给本号留言,也可联系现代物流报调查报道组,微信:wuliubaodiaoca,电话:010-683914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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