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债”有望让收费公路变免费吗?
2017-07-31 16: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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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特约评论员李宏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7月12日联合发文,明确从2017年开始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将是今后政府修建收费公路解决举债融资问题的唯一渠道,标志着我国道路告别了长期以来“贷款修建、收费还贷”的模式,让举债修路不再“任性”。如此,“公路债”有望使收费公路变免费吗?


  我国目前的收费模式注定难以为继。数据显示,收费公路建设投资70%靠银行贷款,而收费公路建设周期长、任务重,使银行贷款额度越来越大,本息成本越来越高,债务雪球往往越滚越大。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548.5亿元,支出总额则为8691.7亿元,缺口4143.3亿元,其中本息支出占比超过80%,真正用于养路、修路、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开支,不足20%。政府还贷公路每收10元通行费,有7元需要支付给银行等债权人用于偿还债务利息,其中还不包含偿还债务本金支出,收支严重倒挂。截至2016年底,我国收费公路里程17.11万公里,其中政府还贷公路里程10.05万公里,而后者建设累计投资额为38172.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25580.1亿元。大约67%的政府投资依赖银行贷款。因缺乏规范约束,导致地方政府大肆举债,融资规模面临失控风险,背后也衍生出债权债务不清、多收费乱收费等许多问题,甚至引发违规违法、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乱象。

  而高企的物流成本,也几乎成为压垮一些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企业和私家车主对此怎不怨声载道?

  此次实施的“公路债”,一方面将会加大财务约束,摆脱高成本融资模式,降低一半的融资成本和公路建设成本,从而建立起可持续发展机制,进而降低收费标准和社会流通成本,并减轻地方政府投资负担,改善资产负债表,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杠杆和债务风险,也有助于减轻银行贷款负担;另一方面,将极大地降低企业和百姓的物流成本,民众还可以通过购买债券,分享收费道路经营红利。况且,公路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其账面显示出的经济效益。此举实乃一举多得,利国利民。

  而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是,“公路债”为降低“过路费”奠定了基础。进而,“公路债”到期后支付本息债务即终结。如此一来,收费公路不就能逐步转化为免费公路,从而实现公路的公益化了吗?

  当然,要把好事做好也并非易事。期待试点地区认真执行两部联合发文“公路债”规定不走样,以便总结成功经验后推广。中国的公路网建设本来就是东密西疏,西部收费公路建造养护成本高,使用率偏低,偿债压力会更大,公路债券发行的成本也会更高。这些地区新建公路的社会效益可能要大于经济效益。因此,要致富,先修路。在“公路债”推广中,政府应做好经济不发达地区“公路债”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倾斜。地方政府对修路要算经济账,也要算“社会账”,不能“因债废建”。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和偿还的管理和监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者,坚决依据法规追究责任。

本文同期刊载于7月31日《现代物流报·钢铁物流》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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