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天路”要强制收费,理由:为了保护环境
2016-05-13 0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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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榕江
  第一物流全媒体5月13日讯(微信:cn156news)

  5月1日起,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强制收费。游客来到张北“草原天路”附近后,需要按指示牌指示车辆进入服务中心,游客需要购买50元/人的门票方可通行草原天路。


  先来普及一下——

  “草原天路” 位于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区的交界处,西起张北县城南侧的野狐岭(野狐岭要塞附近),东至崇礼县桦皮岭处,是连接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的一条重要通道,于2012年9月底建成通车。公路沿线蜿蜒曲折、河流山峦、沟壑纵深、草甸牛羊、景观奇峻,展现出一幅百里坝头风景画卷,分布着古长城遗址、桦皮岭、野狐岭、张北草原等众多人文、生态和地质旅游资源,是中国大陆十大最美丽的公路之一。






  截至目前,新浪微博上对草原天路收费行为的关注粉丝数已经达到千万级别,各路媒体也纷纷跟进报道,大多都是在谴责张北县毫无道理的收费行为。

  可是,张北县还开始还击了----

  张北县回应:收费是为保护环境

  ①收费是为了限流。策划收费的张北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范围,是道路两侧一公里区域,收费不是针对道路,但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的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而收费能起到限制车流量的作用。

  有网友质疑,国内许多风景优美的海滨公路、山区公路都没有收费。为什么张北草原天路就要收费?对此,这位负责人说,这是因为张北来的人太多了。“我相信如果别的地方遇到这么大的客流,肯定也会采取措施。”

  ②限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出示了《张家口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批复中说,草原天路景区资源完整、多样、典型、稀有,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保健、游憩价值。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草原天路景区风景名胜资源,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

  该负责人表示,“草原天路分布着很多天然草场,草原生态很脆弱,土壤层很薄,恢复只能靠人工种植。现在裸露的土地很多,好几年都恢复不了。”

  他说,堵车时,很多车辆就停放在草场上,搭帐篷、烧烤,对环境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张北县旅游局的话乍一听很有道理。让我们听听专家对张北县旅游局的说法怎么看。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草原天路涉嫌违法收费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草原天路”收费于情合理,于法无据。简单地对县级公路设卡收费,违反了《公路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路权。

  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作为县道的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公路标准。

  此外,《公路法》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除本法第59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的行为也与国家公路收费规定和理念相悖。

  北京联合大学休闲与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徐菊凤:即便保护环境也不能这么任性地收费。

  北京联合大学休闲与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徐菊凤说,草原天路可以从其它方面引导消费、限流,而不是收取门票费。如果是天然环境,没有特别投入和特殊管理,就不该收费。如果因为人多带来危险性后果及环境破坏等问题,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但不应该是门票费。“你收取了门票费,就得按照景区标准进行景区基础设施投入,比如建厕所、停车场、观景台、休闲区域等。”

  再则,张北县旅游局作为旅游部门,是否有权参与公路设卡收费同样存在疑问。即便作为风景名胜区收取门票,也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

  多说几句

  别为点钱,弄脏你那身行头

  政府机构本身就是执法者,更应该是守法者。在草原天路收费事件中,张北县旅游局本身就享用着纳税人的钱。如果看到哪一条公路能够设卡赚钱,就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再次盘剥公民的钱包,这样的政府机构何谈服务型政府。

  即便目前张北草原存在生态破坏的现象,需要限流,也不应该把限流和收费搅在一起。

  张北县旅游局可以扪心自门一下,限流是不是必须用收费的手段,收费名目是否合理,收费后是不是提供了相应的服务?

  如果没有,别成了变相揽财!作为普通的公民,我们有权利对这样的任性行为说不。面对公众质疑,相关部门应该调查,告诉公众为什么要收费,收费价格是否合理,收到的钱用到哪?

  盘点

  看一看这些公路违法收费行为究竟有多任性

  草原天路收费行为对前往旅游的车辆和人群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事实上,更广泛存在的公路乱收费事件每一天都在影响物流人的生计,有的卡车司机甚至为公路三乱收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每一个物流人都对公路三乱收费深恶痛绝,但是却屡禁不止。

  参与公路三乱收费的有政府部门(交警、路政)、村民,甚至还有不法团伙。这些参与三乱收费的人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大有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架势。《公路法》等法律条款对他们来说形同虚设。让我们看看这些人究竟有多么胆大妄为。

  ①内蒙古五一违规收费被查处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核查证实,国道109线呼和浩特境内的天井收费站,“五一”期间未按国家规定减免收费被查处。

  有群众反映,4月29日驾车途经国道109线呼和浩特境内十七沟至清水河段的天井收费站时,该收费站没有执行国家节假日7座以下机动车免费通行规定,照常收取过路费。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5月3日责令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经初步核实,天井收费站在今年“五一”期间未按国家规定减免收费,已对收费站负责人和违规收费责任人作出批评和警告处分。

  ②河南偃师村民违法收费

  2014年11月17日, 207国道河南偃师境内因桥梁施工,车辆绕道附近村庄时,遭遇两次村民拦道收费。在府店镇府北村,多名村民在东出村口摆放反光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费用。

  村民称,因国道桥梁施工,大小车辆都要从村内经过,对村内道路破坏严重,他们收取的是村道维护费,轿车5元,大车收取更多,不开具任何发票或证明。

  ③河北高邑苗大线违法收费

  2015年初,河北高邑苗大线附近村民以车辆压坏公路为由对过往车辆私自收钱。

  运输户李先生说:“我们今年初刚开始跑运输的时候也没啥事,过了有一两个月后,在经过高邑县界内苗大线所在村时,村里就有人以我们货车压坏公路为由收取过路费,专门拦我们拉货的大车,每次路过都得交100元才能走,不给钱他们就用铲车把路挖开,给了钱再把路填平货车才能通过。”

  ④2015年广西高速收2400元超时费

  2015年11月9日,广西一名黄姓司机近日向媒体投诉称,他开车走高速公路从南宁回凭祥,因为比正常情况多花了2个多小时,下高速时被告知要交“超时费”,同时收费站称,今年此车已累计超时20多次,需补交“超时费”2400元。黄先生则称,自己超时均是由于在服务区睡觉休息所致,缴纳“超时费”不合理。

  ⑤四川简阳乡道收1000元过路费

  在四川简阳周家乡艳丰村有一条9公里长,5米宽的乡道,名叫石龙路,是简阳人和龙泉驿人相互来往的必经之路。

  2015年8月起,石龙路开始修整,交通管护人员在路上收取过路“赔偿费”:摩托车交500元,汽车交1000元,态度不好,要价还更高。管护人员解释,这条路尚处维保封闭阶段,本不让通行,但很多车辆不听劝导硬要闯入,导致路面损毁,收费的主要目的不为赔偿,而是为了警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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