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发文促进绿色消费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再提高
2016-03-04 15: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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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综合整理
  为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3月1日,国家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旅游局和国管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意见》要求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 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意见》还提出加强金融扶持。

  银行金融业机构要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

  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本文同期刊载于2016年3月4日《现代物流报·汽车周刊》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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