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政策性金融再定位
2015-08-20 1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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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杂志 由曦 曲艳丽

 记者:政策性银行未来业务可持续性的一个关键因素是资金来源,目前这几家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未来会一直延续这样的方式吗?会不会允许这些银行吸收公众存款? 这几家政策性银行是否可以在海外发债?

  周小川:我个人认为,不一定有必要严格限制政策性银行吸收存款。这几家银行发放贷款之后,都要做账户管理、支付管理。比如农发行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派生存款会占一定比例,允许有一点存款业务无大碍。不过,三家行最近若干年以发债融资为主的状况不会改变,除非突然出现一个能够收购商业银行的机会,但这种机会也不容易出现。比如,国开行已经有10万亿元的资产,需要的存款大概要7、8万亿元,很难找到具有这么大存款规模的大机构;如果收购小机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撑起7、8万亿元的存款量,所以短时间内改变不了以发债融资为主的现状。

  全球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都在认真考虑应对银行“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问题,也拿出了一些设计。但在复苏艰难的情况下,当前还未做到。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似应包括三家行,也应属于国际或国内定义的 “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一时还改变不了。银行类金融债在我国债市上占了不小的比例,价格略次于主权债,监管者认可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不占用其资本,促进了投资者的认可。从央行作为金融稳定当局和最后贷款人的角度来讲,也很难认可这类“系统重要性”机构的倒闭,而是强调要保持事前、事中的稳健性。这实际上构成了三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管理的现实生态,也是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能发挥作用的条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条件。

  过去人民币不可兑换,外汇与人民币一直分开管理,从而会对国内发债和国外发债做出分别处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民币融资的话,可以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境外融资的话,当前虽然便宜,但投资者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未来在资本项目逐渐可兑换的情况下,本外币政策的区分会发生变化,不一定非要限定只在国内发债或者只在国外发债。

  但是在国外发债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目前国外发债价格较为有利,但可能是一种阶段性暂时现象。另外,尽管外债便宜,但国家还有宏观审慎管理需要,有时不鼓励借那么多外债。这和泰国在亚洲金融风波中的教训有关,当年泰国私人企业大量到海外借外债,在国内都是使用本币,结果宏观上货币错配造成金融风波的潜在威胁。所以,这方面还是需要有国家层面的宏观审慎管理,当然,这些管理不限于针对这三家银行。

  二是政策性银行在海外发债是否有足够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商业银行国外发债,都有国际性评级和国际会计师做的外部审计,商业银行往往在海外也发行股票,海外发债不存在太多问题。但如果政策性银行在海外发债,要考虑信息披露和评级对自身是否有利,特别是资本充足率上不能丢分。如若有利的话,未来除了宏观审慎方面的考虑,其他方面不一定要有过多的限制。

  发债给外国投资者,他们愿不愿意买或者要求什么价格,就得服从市场,让市场选择。

  记者:除了资本约束,公司治理也是现代化的金融企业所必备的要素,目前商业银行都已确立了董事会制度,但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尚未完善。此次改革中,对此会有怎样的设计?

  周小川:会有要求。国开行已经成立了董事会;口行过去有董事会,后来停止运转了,现在要重建;农发行的董事会也正在设计。加强公司治理,建立董事会是本轮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政策性银行的董事会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可能有区别。商业性金融机构董事会基本按照股东利益来安排,但是国际上也有一些大型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包括两到三个有政府色彩或者公众利益色彩的人担任董事,履行社会和公众义务;这些人不一定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是代表中小股东的。

  类似地,三家银行的董事会也会是混合型,因为他们承担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职能,所以政府代表的比重会大一些;同时也要有出资人利益的代表,达到较好的平衡,既要有资本约束、保持财务健康,也要切实符合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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