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陈杰加盟的成本极其低廉,连以后要退回的保证金在内也只有两万多元。但陈杰告诉记者,他加盟圆通公司时,实际共花了138万元。
原来,园泽顺公司此前的股东名叫周明新,陈杰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园泽顺公司,转让费为120万元。
据陈杰介绍,周明新收到120万元转让费后,与陈杰签订了一份80万元股权转让合同,交到了与圆通公司。周的解释是,总公司要按股权转让费的20%收取手续费,只写80万元可以少交手续费。
随后,陈杰又向3名介绍人交纳了10万元的介绍费,并将股权转让的手续费降到了8万元。
陈杰告诉记者,这个“手续费”在内部被称为加盟费,圆通公司收取后没有出具任何凭证,自己也不知道这8万元如今到哪里去了。
对此,王泽义的解释是,这8万元其实是“风险保证金”,做不下去了这个保证金可以退。
对于20%的“手续费”,王泽义没有否认,称这是“行业公开的秘密”。至于为何不出具收费凭证、手续费是否入总公司账目等问题,王泽义说自己不太清楚情况,他要向上海总公司询问后再作答复。
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2年快递业件均收入是18.6元/件,而2013年降为15.69元/件,足足下降了2.7元。“随着运营成本的上升和无序竞争的加剧,中国快递业的利润已经一降再降,从最初每件一块钱的利润,到后来不到五毛的利润。”
陈杰成了圆通公司的加盟商时,全国60%的快递业处于微利或零利润状态。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初次涉入快递行业的陈杰一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消费者“最受伤”
2015年3月28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2015年度中国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度下降的行业有13个,快递服务行业名列其中。
中南分公司停工前20多天,即2015年4月2日,天津一地方媒体以《快递公司加盟店停业,六千包裹停在“转运”状态》为题,披露了申通快递在天津的多家加盟店停业,无法送件。
再往前看,2014年5月8日,广西一地方媒体以《圆通速递门店擅自停业致上万快件压仓》为题,披露了广西北海兴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擅自停业致上万件快件压仓,市民上门取快递多次吃闭门羹。
而早在2008年7月17日,广东一地方媒体就以《快递加盟店倒闭,包裹一去不复返》为题,披露了消费者戴小姐被快递公司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索赔无门。“总公司说不对加盟店的赔偿负责,新的加盟店负责人称之前的旧店已倒闭。”
据悉,上述每一起事情的发生,都出现了快递堆积如山无人派送的情形,这让消费者觉得实为“虐心”。在消费者看来,加盟商倒闭是一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偶然事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快递产业加盟方式泛滥的必然产物。
邮政法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中南分公司停业5天后,一些收不到快递的消费者打110报警。很快,警方通知陈杰到中南分公司辖区的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北岗派出所接受调查。陈杰到达北岗派出所时,发现从上海总部来的圆通公司网络扩展部经理马小龙、华中管理区喻姓负责人及王泽义等人已先期到达。
陈杰反映,中南分公司在缺少快递员停止经营后,将积压的两千余件快件又送回了武汉运转中心。尽管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延误,但没有出现扣留
快递的情况。警方没有立案,甚至连笔录也没有做,而是让陈杰和总公司进行协商。
3个多小时后,双方不欢而散。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曾有消费者因加盟商“跑路”到公安机关报案,但被告知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拒绝立案。对于消费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不被受理的情况,张庆华律师认为,加盟商和消费者之间未构成诈骗,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只能到法院起诉。
而到法院起诉,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也不顺畅。北京市民张女士因圆通公司快递员取走快递,物品丢失后起诉圆通公司,法院判决驳回张女士的起诉,理由是:收取托运货物的是圆通公司的加盟公司,张女士并未与圆通公司形成快递服务合同关系。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现在快递行业的加盟商,大多都没有什么固定资产。仓库、物流、车队这些最关键的硬件设施几乎全是租借而来。加盟商从快递总公司买来运单后,与总部之间只是运单交易,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关系。”
加盟模式成快递业硬伤
直营和加盟,是国内快递行业发展的主要模式,两者之间的区别有二:首先,直营制成本高,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雇佣管理人才,以及购买设备。其次,与加盟制快递相比,直营制铺设网络的速度稍慢。加盟制快递可以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加盟商,迅速铺设网络。而直营制快递公司在增加分支机构时,需要公司自己花费资金、人力、物力。
采用直营模式,雄厚的资本金是先决条件,而中国快递市场中大部分企业都是中小企业。所以迄今为止,除了国有的邮政EMS和顺丰、德邦物流等个别公司是直营外,大部分民营快递,包括申通、圆通、汇通、天天快递、宅急送等在内,均采用加盟模式。
在这种加盟方式中,快递公司和加盟网点获得“双赢”,快递公司可以省去巨大的管理、房租、人工和车辆成本;而加盟网点一方面获得了从业许可,另一方面也能利用快递公司的品牌效应轻松获得业务流量。
“成也加盟制,误也加盟制。”国内快递公司一名高管向记者表示,随着快递公司的发展,加盟制很快成为其发展的阻碍。由于加盟商和总公司之间只是法人对法人的关系,加盟公司从业人员的诚信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出问题后很难追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为加盟制越来越制约了快递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几大快递公司都开始直营改革。但是,快递公司回收网点,需要向加盟商支付费用。而这对正在扩张的快递公司而言,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除了资金原因外,加盟商对直营改革的抵触也十分激烈。“用我们的资金把市场发展起来了,现在就要赶我们走,这简直就是过河拆桥。”一快递加盟商如是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这场快递公司直营改革的博弈中,经常会出现加盟商突然撤离,而直营店招聘的快递员又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快递大量积压的情况,成千上万的消费者随之也莫名其妙地成了“冤大头”。因此,徐勇希望行业管理者未雨绸缪,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
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