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我从浙江和江苏两地,通过圆通公司发了两件快递发往武汉,可7天过去了对方还没有收到。除了重要的资料外,还有‘五一’假日出行需要的用品。”见到记者时,市民郭女士急得直跺脚。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得知,郭女士的快件,早已于4月24日下午发送到了圆通中南分公司,之后再无消息。和郭女士一同失联的,还有两千余件快递。
此类事件在全国并非个案,大多数快递公司或多或少都有过类似经历,而最终无一例外地都将矛头指向了同一个对象:加盟商。
据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介绍,加盟发展,是中国快递行业的一把双刃剑,在保障粗犷式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中国快递产业埋下了诸多隐患。然而,由于直营需要巨大的资本金投入,加盟这把双刃剑,短期之内还将继续成为中国快递行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华告诉记者,在目前快递公司的两种主要营运模式中,如果直营店的快递丢失,总公司大都会出面予以解决。而加盟店是独立的法人,快递丢失后只能是各自负责。由于大多加盟商倒闭时都已负债累累,消费者能得到补偿的几率极低。“更可怕的是,由于加盟商对外使用总公司的统一标识,因而消费者寄件时,很难区分哪家是直营店,哪家是加盟店。”
加盟商“撂挑子”
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现代快递业也井喷式地发展。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快递业务量将达到61亿件以上,年均增长21%;快递业务收入超过1430亿元,年均增长20%,比“十一五”末增长1.5倍,占邮政业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5%;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00万。
快递可以上门收货取件,配送到家,非常方便。但是,这些寄送的包裹是否能够安全送达呢?如果包裹丢失,又应该怎么维权呢?对于这些暗藏风险,消费者并不全清楚。
2015年4月29日,湖北一地方媒体以《不满总部罚款规定,圆通分公司压下数千快件》为题,披露了圆通中南分公司以总公司罚款不合理为由,“积压两千余件快递无人派送。”
对此,圆通中南分公司负责人陈杰通过媒体作了回应:消费者投诉属实,“之所以没有及时发货,是因为总公司罚款不合理,导致分公司亏损230多万元,员工离职,目前已无力经营”。
当日下午,几经周折,记者来到了武汉市武昌南湖花园张黄新村小区。经过仔细查找,记者终于在两间卷闸门紧闭的门面房上,看到了破损不堪的“圆通速递”标识,确认了圆通中南分公司已停业。在墙面一张大型的“圆通武汉速递诚聘”广告单上,有一张用红色水笔写的通知,内容为:“暂停营业。取件地址东西湖圆通总部。1323100××××权总。”
得知记者采访,陈杰闻讯赶了过来,并打开了其中的一间卷闸门。记者看到,连通的两间房里,工作人员已不见踪影,除了几张凌乱的桌子,以及地上散落的一些快递底单,没有一个快递件。
据悉,圆通公司总部在上海,对于武汉地区的快件,按照流程将首先发送到武汉运转中心,之后再派送到各个分公司,由分公司的快递员送到客户手上。
“若快件延误、遗失或者遭客户投诉,总公司将直接对分公司处罚。中南分公司从经营到现在,罚款累计已经超过60万元了。”可让陈杰奇怪的是,所有的罚款、赔偿款总公司都要从中抽取提成。
今年1月7日,中南分公司发送一份
快递到云南大理。1月11日,快递到达圆通公司在云南大理的网点,但客户直到1月21日才收到,延误10天。
为此,云南大理网点被“处罚”500元,中南分公司则被“奖励”250元。“就这样,总公司从这一笔‘处罚’和‘奖励’中就可以赚取250元。”陈杰说。
记者在陈杰从内部系统上选取的多张类似“打仲裁”截图上发现,大部分奖励金额是处罚的一半,“这样赚差价、加罚款的行为,让我感觉总公司是在靠罚款来赚钱。”陈杰如是说。
令陈杰想不通的,还有总公司给加盟分公司的“乱摊派”。
陈杰提供了从圆通公司内部系统下载的125条数据,记者看到,有些是订阅书报的款项,如《中国快递企业路在何方》1本60元、《快递》杂志报款432元、网点管理系列丛书费用256元;有些则是文具的款项,如全网加盟公司文具笔费用2盒84元、混装笔1盒42元。
“这些还不算什么,还有卖扑克、推销月饼及台历的。”陈杰经初步核算,1年半时间,总公司的“乱摊派”近3万元。
“收费则直接划取系统账。”陈杰说,系统账是各个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账目联系,总公司有直接划取权,分公司没有任何自主权。
“自2013年11月10日接手中南分公司以来,虽然每日送的快递数从1000单做到了4000多单,但因为运营成本太大,我不赚钱倒赔钱,最后不得不关门停运。”陈杰一声叹息。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武汉东西湖区的圆通公司武汉转运中心,见到了华中管理区常务副总经理、湖北省区域总经理王泽义。他告诉记者,武汉市共有28家加盟商,目前仅中南分公司一家出现经营亏损。“罚款是圆通公司内部规定,是为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管理手段。中南分公司之所以罚款较多,是因为其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对于总公司给加盟分公司“乱摊派”一事,王泽义以自己不清楚为由,婉拒作出回应。
高额转让费推高加盟成本
在物流业爆发增长的时代,快递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并呈现出由国企阵营、外资阵营、民企阵营“三分天下”的格局。
在民营阵营中,由以低价、电商为主的占据低端市场的“四通一达”(即申通、圆通、中通、百世汇通和韵达快递)和以商业快件为主占据高端市场的顺风速运两部分组成。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加盟快递行业成了一些创业者的首选,30岁的陈杰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2011年2月9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对快递行业特许人资格、被特许人资格作出了详细说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都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这种情况下,受让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的股权,成为一条加盟快递公司的捷径。
经人介绍,陈杰联系上了武汉圆泽顺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泽顺公司)。圆泽顺公司成立2012年1月9日,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武汉市境内除邮政企业专营业务外的国内
快递。
2013年11月10日,陈杰以圆泽顺公司的名义,与圆通公司签订了一份《特许经营合同》,成为了圆通公司的加盟商。由于圆泽顺公司负责武汉市武昌区中南区域,所以内部称之为圆通中南分公司。
《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陈杰按要求租了150平方米营业场地:招聘了15名员工;添置了机动车、电话、扫描枪、手持终端、电子秤等相关设备。
记者在《特许经营合同》上看到,陈杰加盟圆通公司,一次性支付了网络资源使用费1万元和圆通公司商标使用费2050元。此外,他还交纳了风险保证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