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建设4年 小区充电桩大多被闲置
2014-09-10 1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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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全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深圳市早在2010年就发文要求各住宅区普通充电桩按住宅区现有停车位的5%进行基本配置。随后,深圳市发改委公布了14个拟试点小区名单。4年过去了,深圳市小区充电桩建设情况如何?利用率多高?是否带动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记者进行了调查。

  用户少,小区内充电桩被闲置或占用

  深圳市莲花二村是最早被列入充电桩试点的小区之一。近日,记者在莲花二村停车场看到,小区内两个露天停车场共安装60个充电桩,大部分充电桩显示黑屏。

  “这些充电桩前段时间坏了一些,有人来维护过,但没见有人用过。”一位居民说。

  记者发现,该小区靠近门口的14个带凉棚的充电桩现已划为固定车位,“对号入座”的车没有一辆是新能源汽车。有居民表示,占据这些充电桩车位的车并非小区居民所有,而是附近某单位员工。“白天他们上班把车停在这里,晚上车开走后就把车位锁上,别人想充电也没办法。”

  据了解,其中两个车牌为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对于占用充电车位一事,该学院和小区管理处均未予解释。

  随后,根据2010年公布的14个小区名单,记者走访了其中的中海华庭、星河国际、黄埔雅苑等小区,均未找到充电桩。

  对于私人安装充电桩,市民也遭遇阻力。家住岗厦的刘先生打算购买一辆电动汽车,可是在物业、供电局之间跑流程,两部门相互推诿,让他疲于应对。

  在小区充电不容易,在小区外该如何充电呢?

  记者来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充电站,2辆公交车和3辆出租车在此充电,从现场充电情况来看,充电桩使用率不足1/3。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不开放给私家车。

  深圳市力能加电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力能的70多个加电站中,超过半数位于公交场站内,不少场站对外来车辆入内设有门槛。“政府对电动车充电服务有明确分工,力能负责公交巴士和出租车充电,而南方电网主营私家车业务。”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公交公司禁止外来车辆进入也有苦衷。公交场站作为独立封闭的空间,出于安全管理和行车畅通考虑,一般不允许外来车辆随意出入。此外,公交场站是公益性场地,如果站内加电站对外营业取得经营性收入,则与用地属性相冲突。

  审批难,成本高,收益低

  深圳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协调处处长陆象帧表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但充电设施尚未纳入城市规划法定图则,用地无法保障,导致建设审批难、验收管理难,不能适应新能源汽车应用增长的需要。

  “现有小区在车位、消防设施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但对充电设施尚无硬性要求,因此在建设推进中难免会遇到障碍。”陆象帧介绍,深圳正在尝试从房屋建设标准上制定明确充电设施的规定,对新建、在建项目进行充电桩配置的统一要求。

  早早开始布局充电设施的南方电网方面直言,建充电桩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由于深圳私人电动汽车推广未达到预期目标,因此目前部分区域社会零散充电桩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按2013年各类社会电动车在充电设施的充电情况统计,平均充电电价约为0.67元/千瓦时,约为成本电价的80%。如遵循购售电价差的电价体系,扣除购电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及运维成本,粗略计算,充电业务每年亏损约1300万元。

  “安装运营成本高、回收收益慢,南方电网不愿意继续投资安装。”一位知情人表示。此前安装在莲花二村小区的充电桩由南方电网出资建设,每台成本在1万元左右,除了承担建设成本之外,他们在委托小区物业进行管理时,还要额外支付费用。由于目前充电的电动汽车不多,很难从电费收益中回收成本。

  汽车专家钱得文认为,战略性投资在短期内无法带来利润,而国家对此类投资也不会单列考核指标,难免会影响电网公司大规模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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