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遇物业拦路虎
2015-02-10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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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报  潘少颖


  政府动作:物业的职责将被厘清

  目前,上海已建成充换电站24座、充电桩2100个左右,涉及公交、公司、高校、停车场、高速服务区等区域。

  2013年初,由上海市发改委等7部门制定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该办法称私人用户可通过自建、委托代建等方式建设自用交流充电桩,并称要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深入住宅小区为私人用户建设充电桩设施。

  范载云认为,政策的表述模棱两可,并没有约束力,对于车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两方‘扯皮’的很多,到底谁对谁错,也没有依据来判断。”

  对一些想让充电桩进入小区的充电桩企业来说,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和物业谈判时也只能妥协。“政策说物业要配合小区充电桩建设,具体怎么配合,如果不配合该怎么办,我一无所知。”张女士坦言。

  因此,在葛剑雄看来,要解决上述系列问题,不仅要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还要完善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制度,要有相应的责任条款,或通过地方立法作出规定。

  记者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获悉,对于私人充电桩问题,新的充换电设施发展办法也正在制定中,新办法会努力将物业等在充电桩进社区环节上的职责厘清,比如,新办法可能会明确如果业主要求安装的充电桩在安全等方面都符合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后,物业不可以拒绝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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