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
2014-08-26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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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网 
       按照目标,云南省形成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突出重点、统筹城乡”的要求,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机遇,持续做好交通扶贫工作,加大对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资金、技术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遵循“充分利用老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的发展思路,严格实施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通乡(镇)沥青(水泥)路按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通村硬化路按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

  按照《意见》,云南省将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及时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危桥,逐年减少危桥数量,不断改善农村交通安全运行状况。

  加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要立足畅通保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超前规划部署安全设施改造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县道安全保障设施改造建设。着力排查整治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穿越村镇学校及其他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完善乡道、村道安全保障设施,不断改善农村交通安全运行状况。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及车辆运行除危应急营救机制。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让农村出行更便捷,云南省将着力发展农村客运。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强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线路的衔接,推进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措施,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加快县乡道路和县乡村客运站点改造建设,改善候车环境,引导农村客运网络化运营,努力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质量。

  建设资金哪里来?

  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钱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悬念”。过去,云南省通村硬化路按双向行驶标准建设成本每公里近120万元,按单向行驶标准建设成本近70万元。2011年至2012年,国家每公里补助25万元至35万元,2013年起提高到每公里50万元,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十一五”期间,省级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18.5亿元,有力支持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但筹集资金的压力仍然非常大。

  解“钱”困,《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85个县(市、区)在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外44个县(市、区)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从2014年至2017年,在统筹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按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各州(市)人民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不低于省级补助水平,其他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养护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除了修路还要做什么?

  推动农村公路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

  2007年,省政府结合燃油税费改革,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7351”补助政策,即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分别补助7000元、3500元和1000元。省级财政当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补助专项资金1.8亿元,2008年安排6.4亿元,以后年度随着农村公路列养里程增加逐年增加,2014年已增加到7.37亿元。按照省级补助资金规模,要求一类县区按60%、二类县区按40%、三类县区按20%的比例配套养护资金;同时要求州市积极配套资金,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2008年市县两级共配套资金1.6亿元,到2014年已近4亿元。全省基本建立起了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有力保障了农村公路畅通,有效巩固了建设成果。2013年,省人大颁布了《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持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意见》提出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创建符合农村特点和公路管理、养护体系,积极培育养护市场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社区群众参与等多种方式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有效降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绩效评估和通行安全考核体系,构建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好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管护,推动农村公路实现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由整体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保证农村公路道路畅通、运输安全。

  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意见》提出,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高效管理使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水平。要充实工作力量、配备精干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他山之石

  贵州省

  2013年正式实施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小康路、小康水等六项行动。其中,按照“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的总体要求,小康路建设如火如荼,广大农民喜笑颜开。

  河北省

  积极推广“七公开”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等7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重点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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