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金融业统计利于监管层识别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
2016-08-01 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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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 崔启斌 刘双霞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正在不断细化。在第六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央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王信则透露,央行正在安徽、江西两省试点,将互联网金融等相关统计纳入金融业统计。分析人士认为,纳入金融业统计利于监管层识别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


  王信则认为,即便当前互联网金融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正在进行专项整顿,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能回到传统的事前审批、行政审批模式,可采用登记、注册方式,让监管层掌握相关的信息。而互联网金融体量越来越大,是否也应该作为系统性重要机构,在资本金、流动性上是否应有更高的要求,这些都还在探讨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统计工作早就被提上日程,并进入实操阶段。在7月中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举行了第二期互联网金融统计培训,目前共有167家互金平台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监测分析系统。据悉,现阶段,协会正逐步完成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启动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建设,制定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的不断暴露,市场关于其监管的探讨也在不断深入。在此次大会上,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的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就是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可能发生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实际上就是对试错成本的控制。要减少试错成本,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出现问题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否则在不经意间就会被同一块石头连续绊倒几次。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互联网金融要进行审慎监管,而不是适度监管。他解释称,从最近这两年发展的情况来看,更严重的是道德风险。这表明该领域中必须进行严格审慎的监管。“金融机构不能按照名称监管,因为变化太快了,一定要按照金融业务的风险特质来进行监管。”

  从监管的角度来讲,也要吸取教训、未雨绸缪,进行制度的配套创新,不能总是亡羊补牢,事后整顿。“互联网时代,随着金融社会化的程度加深,金融风险不是没有了,而是大幅上升了。”银监会国际主任范文仲表示。

  浙商银行行长刘晓春认为,不管是通过哪个渠道、手段做,只要是同样的业务,监管方式、监管指标、监管要求应该是一致的。而作为互金平台人士,蚂蚁金服副总裁黄浩则认为,在过去十年中,信托业、银行理财、基金子公司资管、保险都得到大力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常常和监管之间发生“猫和老鼠”的故事,这中间金融机构从发展起来到出现问题,于是被管理,然后再继续发展,互联网企业也遵循着这样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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