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机构与P2P频生摩擦 呼吁政府制定法律法规
2015-09-14 0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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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 岳品瑜
       鱼龙混杂的网贷行业让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摸不着头脑,一些第三方机构开始“背负”起对网贷平台给予评级的工作。然而,不少评级机构也因此惹了一身麻烦。早前大公国际评级曾发布266个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观察名单引起轩然大波,名单中的各种硬伤更是备受质疑。P2P平台短融网日前也因融360先后给予C级和C-级评级起诉该公司。由于监管细则还未出炉,网贷评级的存在自然很有必要,但是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现有的网贷评级机构尚未有法律法规约束,如何做到独立公正有待商榷,业界呼吁由权威网贷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来规范评级行为。


  评级机构与P2P频生摩擦

  在P2P爆发期内,各具特色的网贷评级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悉,目前网贷评级机构主要分为三类机构。一类是诸如大公国际、惠誉等专业评级机构;一类是网贷之家、网贷天眼、融360之类的垂直门户;第三类是社科院、高校之类以及互联网协会的学术机构。

  虽然网贷评级的出现为投资人指明了投资方向,不过一些负面评级模式令不少平台“很不服气”。短融网日前发布了关于起诉融360不正当竞争和名誉侵权的公告,据悉,融360在2015年2月9日及5月19日发布了两期网贷评级报告,先后将短融网评为C级和C-级。根据融360评级报告,C-级含义解释为“平台综合实力弱;仅少数平台获得过风险投资;管理团队结构有较大改进空间,经验相对不足;平台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并称C-级平台整体实力最弱,风险较高,投资需特别谨慎”。

  短融网CEO王坤认为,融360的评级报告对短融网进行了极为负面的定义,并在网络上进行广泛传播,给短融网的品牌形象和用户的投资选择都带来了不良影响,并严重误导了短融网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严重损害了短融网的声誉。除了短融网外,另一家被评级的网贷平台乐钱此前也发布公告,因搞错平台名字炮轰融360《网贷评级报告》“不严谨”、“不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

  与融360一样备受平台机构质疑的评级机构还有大公国际。今年1月,大公国际曾发布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首份评级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大公国际公布266个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名单”,其中包括陆金所等较为知名的P2P平台也在榜单中,这立即在P2P行业引起轩然大波,值得一提的是,融360在2月初也发布了一份网贷评级报告,针对100家网贷平台进行了从A到C-等6个级别的分类,但陆金所在此次评级中获得A级。在一个月内,两个评级机构给予相同企业截然不同的评级引发了业界对于评级机构的质疑。

  以背景论评级以偏概全

  由于不同评级的指标不一样,所以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更侧重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考察;融360的网贷评级则侧重于股东背景实力。

  记者查看融360的评级报告发现,其报告的评级标准是背景实力占比最大,比重为30%;平台风险其次,占25%;运营能力占据20%;信息披露占据15%;用户体验占据10%。

  短融网则认为,这种评判标准容易以偏概全。短融网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迅速获得了A轮和A+轮融资。作为一个在线金融搜索平台,融360并不属于评级服务中介机构,也不具备合法评级业务资质,也未与短融网达成过收取短融网企业经营数据信息的任何协议或安排,甚至未与短融网进行过任何接触。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一个平台安全与否和股东背景可能有一定关系,但占比达到30%以上确实有点多,一个上市公司背景的平台并不一定比一般的民营平台安全系数高。

  “P2P行业评级的标准还存在很大出入,考量的指标涉及到数据、信息披露透明度、业务风险角度等,考察维度和数据接入都标准不一,而且各个平台的模式差异也较大,评级标准并不适合所有平台,需要因平台而异。”一位P2P行业人士指出。不过虽然网贷评级机构标准不尽相同,但并不意味着P2P平台就不存在安全问题,反而被“扣上”负面评级的P2P平台也不一定会出事。

  “国内各个P2P平台的背景与经营业务都各不相同,希望网贷评级所使用的指标在量化和权重上,能体现出阶段性与差异性,这样得出的评级结果会更加客观。另外,在数据的收集与平台的沟通上可以更加深入和密切,以确保评级体系指标的全面覆盖与指标针对的准确性。”王坤认为。

  政府牵头网贷评级应出现

  目前P2P行业鱼龙混杂,投资者很难自行全面评估平台情况,亟须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评判。不过,一位评级行业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国内评级机构已经诞生了20多年,可能还是因为评级行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约束,这一市场一直处于比较混沌的状态,所以国内评级机构的可信度较低、公信力较差。

  据悉,现行信用评级机构的基本执业准则包括央行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权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证监会发布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对于互联网网贷业务的评级机构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由于目前网络评级还没有形成规范,第三方门户要在运营和竞争中求得生存,必然需要资金的支撑,然而,这些支撑却大多数来自于P2P平台的资助或是广告费用,因此,这种相关关系下诞生的网贷评级结果将存在一定倾斜,很难做到完全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一位P2P业内人士表示。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爱君表示,“评级机构和评估机构不能有商业关系,这种评级没有效力,这是最重要的常识”。

  对于网贷平台未来发展的方向,肖飒指出,“做好评级需要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当务之急是国家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程序难以迅速启动的情形下,网贷行业协会应当牵头指定行业自律规范来规范评级行为”。她认为,这样的评级工作更适合让官方机构或办官方协会,或者比如说央行下属的互联网金融协会,或者各级的网贷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对更公允一些。而商业机构来做的话,大家都会有揣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市场确实不太规范,希望政府能牵头成立一个真正有权威性的机构来对互联网金融做监督工作,也希望企业能积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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