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创新物流商业模式但无法包治百病
2015-08-06 1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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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汪鸣
       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经过几年的科普,大数据对物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及可能面临的问题,不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少企业在利用大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能否最终成功,还需要观察和市场检验。


  目前,物流业界较为认可的大数据应用领域包括车货匹配、运输线路分析、需求预测与存货控制、能源消耗监测、装备技术状况监测、供应链物流协同管理、众包物流、共同配送等,但从实际情况分析,总体上依然属于应用“数据”阶段,尚未达到改变和影响物流人思维方式、商业模式和运作方式的大数据阶段。大数据给予物流业的发展机遇是理念和模式改变基础上的行业再造,而非既有模式下的市场拓展。许多冠以大数据、互联网、“互联网+”等的物流业态,其行业模式并未真正改变,因此,要抓住大数据带来的发展机遇,必须正确认识大数据与行业发展的关系。

  大数据是物流产业变革和发展的基础。麦肯锡提出“大数据将是堪比石油的重要资源”,用资源观点说明大数据的重要性,似乎并不能完全表达大数据与物流业发展的关系。未来的物流业应该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之上,而非仅仅是利用大数据的产业。大数据与网络化布局、运作的物流结合是基本特征,这种结合是以物流业布局、运作方式创新为核心的,需要更好地生成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形成具有物流产业特点的大数据生成、应用循环,从而打造全新的物流生态圈。大数据将加快物流业发展形态创新。传统产业发展环境条件下,物流业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网络布局和物流服务组织上,物流业的形态以实体性运作网络和实体性经营者面目出现,即便是目前多种类型的物流平台,也尚未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形态。

  大数据环境条件下,信息的海量性和参与者带来的信息生成性,将逐渐建立以数据为核心的产业组织形态,彻底打破供需双方相对固定的地位状况。如众包物流就具有这种特性,没有了绝对的经营者和需求者,他们的关系可以在瞬间转变。物流经营者在大数据环境和供需的不断循环中,变得无法辨识,物流的实体运作网络也不像原先那样选择固定的位置,可能供应者或者需求者自身就是网络的节点,供需位置改变,网络节点的位置就改变了。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大数据并非包治百病的药方。既有的实体性网络,并不会随着大数据应用而一定会或者需要退出历史舞台,如干线运输和必须配置装卸作业、分拣集散的物流活动,需要实体性网络的支撑。此外,我国实体物流的运作效率提升缺乏组织和市场环境保障一直是物流业发展的软肋。目前应用大数据,又使得物流行业产生了似乎大数据包治百病的印象,均希望成为高端的资源整合者,不重视包括运输、仓储等基础物流资源本身的质量。最终,社会物流的发展可能将受到物流资源质量的严重制约而付出沉重代价。如干线公路运输是被诸多大数据平台企业整合的资源,没有人更多关注干线运输本身,在干线公路运输质量低劣的背景下,大数据也无能为力。(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本文同期刊载于8月7日《现代物流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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