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力消费金融 弥补小贷短板
2015-07-30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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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蔡颖
        面对经济增长放缓的压力,大额对公信贷投放处于瓶颈期,而针对个人的消费信贷却快速增长。记者日前从银监会获悉,目前批准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有12家,已经开业的有6家。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虽然现有的消费金融公司家数不多,但无论是政策扶持力度还是市场参与热情都在升温,商业银行将与电商、互联网公司在消费金融领域逐渐形成竞争、互补的局面。


  近日,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考察消费金融公司时表示,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银监会将研究对消费金融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实施分类监管,通过“扶优限劣”,更好地推动行业稳步快速发展。

  记者观察到,今年,央行的金融数据统计首次细化了各项贷款的统计,境内住户贷款(即个人贷款)分为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短期消费贷款占短期贷款比例从1月份的40.5%上升至6月末的42.7%,如果加上中长期消费贷款的投放额度,那么截至6月末,个人消费贷款投放余额已达约16.98万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量的比例从1月份的66.6%升至6月份的67.6%。

  艾瑞咨询机构预测,中国的消费信贷规模将维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可达18万亿元、22万亿元和27万亿元的规模。住房按揭、信用卡、汽车信贷仍将占消费贷款较大比重,但是其他短期小额消费信贷业务也会得到快速发展。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的试点城市有16个。今年,国务院要求试点进一步放开,扩至全国。而据观察,在已获批的12家消费金融公司中,9家有银行股东背景,分别是北京银行系的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北京)、中国银行系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上海)、成都银行与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组建的四川锦城消费金融公司(成都)、永隆银行系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深圳)、南京银行系苏宁金融消费公司(南京)、兴业银行系的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泉州)、邮储银行系的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广州)、重庆银行系的马上消费金融公司(重庆)、湖北银行系的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武汉)、徽商银行系的徽银消费金融公司(合肥)。另外两家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海尔消费金融公司则都有大型上市公司股东背景。

  按照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的决定,消费金融公司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未来将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结构多元化,民间资本充分参与。”银监会相关人士对记者说,“从审批环节上也已经简政放权,由地方银监局批准设立即可,只需给银监会报备。”

  银监会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单一个人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资金来源渠道只可以有四个渠道,即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

  “实际上,消费金融公司的存在就是弥补难以办理银行个人贷款、信用卡业务人群的信贷需求,门槛相对低一些。”兴业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说,“从筛选客户的角度来讲,我们会根据不同人群的信用特征、还款能力等信息建立大数据风控模型,在贷款投放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整风控数据,所以客户资源的积累很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上提供消费金融贷款服务的并非只有消费金融公司,除银行外,京东、阿里等互联网电商巨头和一些P2P公司也在借不同的金融产品分羹消费信贷资源。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和电商、互联网平台的消费信贷相比,银行更注重风险防控,对客户的授信门槛可能会高于互联网、P2P等公司,但非银行系的消费金融低门槛,往往也意味着借贷利率相对较高。

  “银行的优势是客户很多,但在新兴领域未必有优势。现在网上交易,人们首先接触的是电商平台,而不是银行平台。如果人们的消费习惯从线下变为线上,那银行消费金融的优势就不一样了。这个趋势很重要,银行要跟住这个趋势进行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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