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频频 低速电动车命运如何
2015-07-13 16:39:06
928
0
第一电动网 宋楠

  从技术分析:

 

  在2014年12月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意见征求稿中,就明确提及4座及以上的电动汽车最高车速必须超过120 公里/小时,车长4米内的车辆整备质量不能超过1200公斤,而车长超过4米的车辆整备质量也不能超过2000公斤,城市工况下制动能量回收对续驶里程的贡献率不低于15%,另外4米4座以下车型,工况续航里程在100-150公里之间,百公里电耗需达到8kWh以下等硬性规定。

  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现有的微型电动车厂,是不具备拥有设计、生产达到这些技术参数的产品能力。虽然可以达到续航100-150公里的能力,但百公里电耗在8kWh以下就需要在电池控制系统或电池种类上下功夫了。现有的低速电动车为了成本控制,都是用铅酸电池,这样的动力源是很难达到规定的电耗要求。如果要更换为锂电池那么制造成本就会提升,这将直接影响终端客户购买的源动力(便宜第一位、质量第二位)。

  从使用分析:

  购买低速电动车的群体,主要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城乡结合部以及偏远山村。这些地区对于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度远不如1、2线城市。因此也给微型电动车厂留出足够的市场空间。

  

点赞
收藏
宋楠
共发表6篇作品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