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上透露,目前人民银行正在起草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的指导意见,相信不久会向全社会公布,同时也将研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化问题。
“尽管我国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在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的阶段。大到政策框架设计,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和推广,小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此我代表潘功胜行长提以下几点倡议:(包括)加强制度设计,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更好的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加强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传和推广。”陆磊表示。
他还进一步详细阐释,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把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同时,我国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以限制污染性金融政策为主,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激励性措施比较少,要加快建立更多的正向激励机制。人民银行正在起草银行间市场
绿色金融债发行的指导意见,相信不久会向全社会公布,同时我们也将研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化问题。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也曾表示,未来将鼓励银行机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减少风险权重。“还可以考虑允许银行通过批发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并不计入存贷比及合意贷款规模,但由于金融债的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因此相关事宜还需要探索,但银监会可以配合相关部门做工作。”
同时,记者也注意到,2014年9月,兴业银行发起国内首单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兴元2014年第二期
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该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全为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类贷款,发行金额34.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