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开收费公路明细账
2015-04-17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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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何勇
 

图为:应公开收费公路明细账

     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 “661亿元这个数字夸大了全国收费公路的亏损状况,因为银行贷款年限与公路收费期限不一致,导致每年的还本金额高于收费公路按收费年限来算的成本。”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

  根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同时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换句话说,收费公路收费到期之后不能延长收费年限,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延长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理由。

  但近年来,山东等省纷纷以收费公路存在巨大还贷压力,收费到期的收费公路仍然尚未还清贷款为由,并以 “统贷统还”为借口,延长已经到期的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反感。这不仅因为延长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不合法,还因为 “世界上最贵”的收费公路存在严重亏损的理由无法让人信服。

  从目前交通部门公开的收费公路数据来看,确实如交通部门所言处于入不敷出状态,存在巨大的亏损。按照相关说法,只有延长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才能还清债务,否则,只能是政府接手,用财政代为偿还,最终还是纳税人埋单。但是,收费公路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亏损,或者收费公路的亏损到底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还是投资决策失误带来的,公众从数据中是看不出来的,并不知道收费公路收费和经营的真实状况。因为交通部门公开的收费公路数据,只是一个笼统的大数据,没有公开每一条收费公路的详细账目,如同雾里看花,让人看不分明。

  因此,不管是交通部门的说法,还是外界的质疑,要想达成共识,消除误解,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公开收费公路的明细账,接受社会监督。

  收入账本方面,逐年公开收费公路的每年收费收入,甚至有必要逐月、逐日公开收费收入。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有这个账目,公开不是难事;支出账本方面,不但需要公开收费公路修建的投资费用,以及偿还债务的模式和每年偿还银行的本金、利息,看一看有没有腐败成本在里面,还要详细公开收费公路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状况、行政管理成本、道路保养成本,查一查是否有可以降低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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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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