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假货横行 快递无责?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7月31日消息称:陕西省张先生在淘宝网中国又一城数码店购买了一款型号为Note4G的手机。经过张先生验证,80G内存的手机实际容量大概只有3G,手机还存在自动重启无法开机的情况。之后,张先生通过圆通快递把手机发回罗湖,手机被京基公司签收后,对方拒不退款。
张先生遭遇维权困境,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把购机款在线支付给了卖家。显然,如果选择货到付款的形式,消费者将处于有利位置。下面的案例,消费者选择的就是货到付款的方式。
据《半岛晨报》报道,大连市民李先生以218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一部i-Phone6plus手机,在签收快递时,李先生以该机为山寨机为由拒绝签收,并坚持报警以惩罚卖家。大连警方表示只有权威部门鉴定手机为赝品后方可立案侦查,而
快递方表示无权私自将寄件方的物品送检。之后,李先生致电寄件方所在地深圳警方,深圳警方表示只有提供大连警方的协助调查函才能协助调查。最后,李先生和快递方同意将手机交由大连警方保存,快递方继续联系卖家协调鉴定事宜。
张先生和李先生遭遇的网购假货欺诈行为并非个例。2015年春节前,国家工商总局披露淘宝网正品率不足四成,在行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此外,在电商快速发展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业不正当行为也在滋长。根据传统商业规则来看,消费者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应该追究卖家的责任;但在新兴的电子商务市场上,直接与消费者进行线下接触的并非卖家,而是
快递企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卖家同样不能逃避责任,但快递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事实是,当
快递企业因为消费者买到假货遭遇索赔时,他们大多会以快递企业自己没有参与卖假货,只负责商品配送为由为自己撇清关系。但这就在实际中使得消费者处于索赔无望的境地。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快递企业作为联系卖家和买家的线下纽带,在买家遭遇假货欺诈时,有义务协助买家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的来源渠道。消费者在遭遇网购欺诈时,也只有快递企业才知道卖家的线下地址,从这个角度来看,快递企业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并不那么占理。
《现代物流报》记者在采访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助理检查员汪婷婷时了解到另外一例案例:某
快递企业的快递员在配送物品时把四部手机掉包为四块砖头寄送给消费者,之后,消费者投诉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彻查涉事快递员,最后将涉事快递员移交朝阳区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朝阳区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快递员进行刑事处罚,所定罪名为:职务侵占罪,即快递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据汪婷婷介绍,消费者在网购收到假货后,往往最先投诉电商平台和卖家,直接投诉快递企业的案例并不多见。如果是快递员在配送途中掉包寄送物品导致消费者收到假货,那么快递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3月2日,英国皇家邮政宣布入住阿里巴巴天猫国际。英国皇家邮政首席执行官Moya Greene女士的一句话颇为耐人寻味,“英国皇家邮政将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优质、正品以及高品质的商品。”一家
快递公司表示要为网购消费者提供正品,这或许能够表明,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快递市场上,为消费者提供正品、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也正成为部分快递公司的一项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