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明年将扩大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014-12-02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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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新闻网  
  “工作量大,但心里踏实。”这是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交通局副局长吴晓红对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感受。在他看来,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明确后,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推进农村公路持续科学发展,今年,辽宁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在阜新市彰武县、阜蒙县和锦州市黑山县试点实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两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公路改革领导小组,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试点县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及农村公路建管养实施细则,与县交通局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资金统一管理按时拨付

  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实施后,试点市、县管理机构调整、配套资金筹集、公路管养责任基本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彰武县、阜蒙县、黑山县均明确了县政府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的体制,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通过整合、调整,完善了组织机构。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在交通局向县政府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后,由县财政局按各时间节点拨付。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极大地增强了农村公路建设及维护的自主性。”吴晓红介绍,改革试点实施后,县交通局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百姓出行、路网连接、公路使用周期和破损程度等实际情况,统一规划,自主决定修建或维护农村公路。

  吴晓红表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后,县交通局成立了质量监督站,聘请了监督工程师,每一条线路及桥梁都能监管到位,进一步提升了工程质量。县级农村路政管理部门的成立,有效遏制了农村公路两侧乱堆乱建、占用公路用地、破坏路产路权等现象。

  “建管养统筹管理,提高了全县农村公路整体使用功能,减轻了后期养护费用。”吴晓红告诉记者。

  明年试点县区增至23个

  阜新市、锦州试点的成功经验为辽宁省全面实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明年,辽宁省实施改革试点的县区将增加至23个。为做好扩大范围的试点工作,辽宁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相关指导。

  据了解,明年,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试点地区重点抓好资金测算和对接工作,编制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养护生产年度计划;市、县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将所需筹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组织体系和群众、专人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资金拨付与管理等工作,实现农村公路各项工作良好运行;市、县交通公路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研究和制定农村公路新的行业管理制度。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试点地区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不足,形成工作报告,为2016年改革全面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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