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或暂停部分渠道带电产品收寄工作
2019-01-11 14:20:42
1461
0
亿邦动力网 亿邦动力网

  1月11日消息,亿邦动力获悉,日前,递四方发布公告,称接到中国邮政发布紧急通知,开始暂停带电产品的收寄工作。

2-8.jpg

  在通知中,中国邮政方面表示,现正处深冬时节,天气恶劣多变,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安全风险聚增,事故易发多变。现将进一步加强收寄验视工作:

  1、所有带电产品和其他违禁品不予收寄,3C电子产品及带电产品邮件包括内置电池,纽扣电池等凡是带电产品一律不给收寄。

  2、从1月8号起暂停带电产品的收寄工作;受影响渠道有:国际EMS,国际E特快,国际E邮宝,国际E包裹,邮政大包。

  对此,有知情人士称,该通知并不属实,或仅针对部分渠道。其表示,目前深圳带电渠道仍正常运作,不受任何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香港国际机场停机坪一个航空货物集装箱起火,该事件让跨境物流商重新开始关注带电产品收寄问题。

2-7.jpg

  (hkaircargo的邮件通知,通知明确不能接受这个发货人的货物寄送)

  据一位业内人士收到的香港航空(hkaircargo)的邮件通知显示,因近期的一起锂电池着火事故原因发布紧急措施——香港航空将禁止接受那批货物所属公司的任何产品的寄送。

  据相关资料显示,锂电池采用活性金属材料,在乘机时可能发生高温自燃或短路自燃等意外。在2017年8月,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了最新的59th危险品运输规则的修改版内容,其中多处涉及到锂电池的航空运输。

  锂电池空运规则变化的主要内容有:

  1、规定了锂电池标记(Lithiumbatterymark)中的UN代码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2mm。

  2、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SectionIAorIB)和锂金属电池(UN3090,PI968SectionIAorIB)与包括爆炸品(Class1)、弹药(Division1.4S)、易燃气体(Division2.1)、易燃液体(Class3)、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或固态减敏爆炸品(Division4.1)、氧化剂(Division5.1)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并增加了相应的文本内容加以提示。

  PI965和PI968SectionII的锂电芯和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包装中。

  3、飞行航班的乘客或机组人员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PED)被限制为总数不得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个,若超过上述数量须获得承运人航空公司批准。

  4、2016年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主持成立了G-27工作委员会(G-27Committee)研究和制定全新的锂电池航空运输包装标准,但并未在本次公告中发布。该新标准一旦制定完成,ICAO将会编入DGRTI技术指导标准中的航空运输包装导则,并颁布和执行。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