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2014-11-14 10:19:40
920
0
现代物流报 曾子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国家正在将政府采购制度目标设置从“节支防腐”向“物有所值”逐步转变。因此,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必须顺应改革大势,及时调整理念,完善机制,创新模式。

  调整监管理念。一是要树立依法监管的理念。所有的审批事项、权限都要做到“于法有据”,任何出于地方保护考虑、部门利益考量而设置的审批事项、增加的审批环节都必须取消。二是要树立有效监管的理念。“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只有合理取舍,才能集中力量、有的放矢,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当前,要调整监管重心,从单纯的程序监管向需求管理和结果评价转变。三要树立服务监管的理念。从权力导向向规则导向转变,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从注重权威管制向注重服务指导转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变革方向。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也必须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对监管对象尽可能多一些设身处地,多一些服务指导。

  完善监管机制。首先,厘清采购各方的责权利。要构建协调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必须厘清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财政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和相应的责权利,真正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对等。当前,尤其要强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和结果评价方面的工作责任。其次,要完善监管制度。要结合监管重心的调整,对原有的法规制度体系进行充实、修订和补充,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严格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提高监管权威。第三,要整合监管力量。在厘清人大、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自监管重点的基础上,有效整合监管力量,建立以财政监管为主、其他专业监督为辅,专兼结合、条块结合、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模式。一是实现信息化。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当前要尽快建立起全国互联互通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和基础数据库的全面共享。二是实现标准化。尽快制定需求标准、标准流程、标准文本,用标准来堵塞漏洞,规范行为。三是实现透明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实现涵盖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全过程的信息公开,用公开透明倒逼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
点赞
收藏
曾子兰
共发表1篇作品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