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12-29 1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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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乡镇政府协助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各级综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评推动,建立健全会议联系、工作联动、信息联通、案件联处的工作机制,协助落实寄递、物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单位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力量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

  《意见》强调,必须贯彻落实“管理从严、执行从严”的要求,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和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对业务流程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实现对邮件、快件、托运物品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查究。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市州(县、区、市)所有收寄的邮件、快件必须就地安检,寄递企业根据实际可以采取自主安检、联合安检、集中安检等方式对收寄的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查验。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进分类监管。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改进和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全溯源、作业留痕、责任倒查的需要,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为保障邮件、快件物品的集中管理、集中安检,还要加强寄递物流园区建设。

  《意见》指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机制。做好与国家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的配套衔接,配足配齐人员力量,加强安全预警、网上巡查和应急联动。针对县(区、市)突出短板,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设置派出机构等方式充实监管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寄递、物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应急演练、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推动安全监管技防升级,通过企业自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等方式配置安检机设备,原则上在2016年12月底前配备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遵循“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表示,以落地实施《意见》为契机,聚焦“禁寄物品不出省、寄递渠道不出事”的目标,引领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100%”制度,把加强属地管理、筑牢防控体系作为重点,扎实推进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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