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台网约车细则:车和司机是“三亚籍”
2016-10-31 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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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 邵长春
  自两个月前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网约车合法化问题得到了明确,但地方细则的制定出台步伐却相对缓慢。近日三亚公布了《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成为海南省第一个出台网约车相关地方细则的城市。


  《意见稿》明确,要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因特殊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可实施临时限价。

  《意见稿》对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条件做出限制,须是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含)以上7座(含)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备;车辆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3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公布实施的本省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网约车驾驶员,《意见稿》也明确了必须持有三亚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等条件,并申请参加相关从业资格考试。

  三亚市相关部门还同时公布了《三亚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

  《意见稿》明确,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当次合乘出行车辆所消耗的燃料成本等费用,由驾驶员和合乘人按照人数合理平均分摊。合乘平台、驾驶员不得收取时间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

  须是三亚市登记注册的5座(含)以上7座(含)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备;

  车辆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3年;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公布实施的本省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车辆外观颜色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网约车驾驶员

  必须持有三亚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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