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8同城转转平台说起,无车承运人平台想做好的痛点在哪?
2016-09-12 08: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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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榕江/整理
  第一物流全媒体9月12日讯(微信:cn156news )

  这几天,笔者遭遇了一件窝心事,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大平台未必值得信任

  ①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数日前,笔者在58同城旗下二手交易平台——转转上,出售一款二手数码产品。云南的一位用户以650元的价格协定买下这款二手数码产品。然后,笔者用顺丰快递把这款产品寄到云南。

  可是,等到产品寄到云南后,奇葩的事情出现了。买方声称收到的快件里边只有一个空盒子。然后,买方开始在转转平台上申请退款,一个下午申请了十几次。

  58同城是个大牌子,并且正在倾力打造二手交易平台——转转,正是因为此,笔者才选择在转转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但万万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买方辩称收到的是空盒子


买方以未收到货物为由申请退款

  ②吃一堑、长一智。遭遇如此行径,笔者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平台客服申诉,可是找遍平台各个角落,竟然没有人工客服电话,只能在线申诉。而在线客服给出的结果是:只能等待三天后在平台上进行仲裁。

  笔者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不停地在手机上打字,与买方、平台客服展开各种各样的较量,熬得精疲力竭,对平台的信任感荡然无存,只能当吃一堑、长一智了。

  摆正责任与权力关系

  这件窝心事让笔者回想到一年以前采访过的另外一件事情。

  ①从一起物流诈骗案说起。去年9月15日,秦皇岛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他通过第一物流货运APP平台发布了一批货源(数十吨钢材),通过第一物流货运APP平台寻找到了承运人,这批钢材中途被转包了数次,并最终抵达目的地哈尔滨。

  张先生提取这批钢材时,运输公司要求张先生支付运费和货款(运输公司代收货款),但事实上,张先生早已经把货款支付给这批钢材的卖家了。

  显然,这是一件通过货运APP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例。

  问题的关键在于,货运APP平台方面是否应该对这起事件承担责任?

  笔者咨询了律所机构,专业律师认为,张先生并未与平台方签订运输合同,平台方只是充当了信息中介的角色,因此很难界定平台方的法律责任。

  但是,现在,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②大刀阔斧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9月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意见规定:纳入试点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可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并且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解决无车承运人平台增值税征管中开票资格、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实际问题,规范试点企业纳税行为,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从我国传统物流行业政策规定来看,只有拥有车辆才能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并且国家税收管理仅支持为拥有一定车辆的实际承运人提供有关发票。

  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意义正是在于此,让真正具备互联网+物流特征的无车承运人平台具备和实际承运人同样的法律地位和开票资格。

  ③给了权利、也给了责任。政策环境的放松将让无车承运人平台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可以预见,借互联网+物流之名,行传统物流信息中介之实的一些信息平台的发展路径将越来越窄。

  上述第一物流平台的信息撮合模式正是借助互联网手段,走传统物流信息中介的老路子。

  传统物流信息中介(包括货运代理人、信息部、配货站等形式)与无车承运人平台有着本质的区别,信息中介仅在货主和实际承运人之间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并赚取中间差价,对货物运输全程不承担法律责任。

  而无车承运人既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又要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政策要求:无车承运人平台要建立相应的赔付机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并且要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运输服务质量,强化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

  这也就是说,政策在赋予无车承运人平台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平台方承担起来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平台须立足于价值

  平台生存核心在于价值

  意见的出台为无车承运人平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但笔者认为无车承运人平台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则在于其自身价值。

  ①立足于价值是平台生存的根本。再次回到文章开头笔者所遭遇的窝心事,对于笔者而言,遭遇一次这样的事情就足以断定转转这样的平台毫无价值、以后必然不会再用这个平台。

  笔者认为无论是消费端互联网平台,还是产业端互联网平台,平台生存和发展的根基都必须立足于价值,这个价值体现在对整个生态链条的改善、诚信体系的建立、为上下游创造了便捷的平台使用体验上边。

  对于无车承运人这样的产业端互联网平台而言,核心价值依然存在于为上下游创造便捷的平台使用体验,优化整个行业环境上。

  具体来看,无车承运人平台上游连接的是货源方、下游连接的是运力方。对于货源方而言,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运价、时效、安全等要素。对于部分大型企业而言,需要整体供应链解决方案;对于运力方而言,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运价和线路合适的货源。

  平台在为货主方和运力方创造价值的同时,需要逐步建立起标准化的服务体系和运输体系,依托互联网工具、让整个运输过程更加透明、安全,改善诚信机制。这是无车承运人平台的使命,也是生存的根基。

  ②立足价值,建立清晰的盈利模式。笔者认为,无车承运人平台只有具备价值,才能有清晰的盈利模式。以罗宾逊物流的经验来看,罗宾逊的盈利来自于差价,它向客户收取物流费,再付钱给运输商,赚取中间的差价。

  罗宾逊之所以能够依靠赚取中间差价这么传统的模式来实现盈利,核心依然是平台的价值,罗宾逊物流利用TMS平台和Navisphere平台,为货主方制定合理高效的物流方案、帮助其节省物流成本;为运输商提供优质货源,降低配货成本和信息系统的投入,增强其盈利能力。同时为整个物流行业制定标准化的服务规则和运输规则,促进整个行业互信、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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