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暂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申报
2016-08-02 1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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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 安妮 张俊
  近日,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是否面临监管审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中国经营网今日报道称,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都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兼并。”


  沈丹阳表示,去年滴滴和快的合并时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沈丹阳强调,“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对于商务部的表态,滴滴方面回应称:“我们认为,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

  双方达成战略协议相互持股后,滴滴也因此成为了唯一一家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资的企业。而知情人士透露,合并后的公司估值将达到350亿美元。

  两者合并完成后后,专车市场的集中度无疑将进一步增强。根据易观公布的2016年Q2中国专车市场的数据,以日活人数计算,滴滴占据中国专车70%的市场份额,优步中国为17%。两者合并之后在专车市场将占据近九成的市场份额。这也引发了此交易是否涉嫌垄断的争议。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向新浪科技表示,滴滴出行收购案,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主要是经营者集中,但因双方的营业数据暂未对外界公布,因此难以判定是否会因此被商务部否决。而且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是营业额,不是市场份额。

  实际上,在去年2月滴滴快的合并之时有曾有过滴滴快的是否涉嫌垄断的争议。易到用车还曾向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等多部门举报滴滴与快的合并行为未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违反了中国《垄断法》,并请求立案调查禁止两家公司合并。但后来也没有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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