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出台《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016-04-30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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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 林雅萍
  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这是全国首份县域扶持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意见》提出15条扶持政策,其中,在晋江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晋江邮政管理局局长刘昭曙表示,《意见》从解决快递企业用地难、通行难、投递难三方面着手,力争用少量财政资金撬动快递服务业增加投入、有序发展。

  用地5000平方米以上

  最高补助100万元

  《意见》鼓励全国性品牌快递企业在晋江市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企业,对在晋江市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快递企业省级行政总部或区域行政总部,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到晋江市缴纳的,当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时,支持将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快递企业聚集区认定命名为快递园区,形成集聚规模效应,对接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据介绍,《意见》通过对快递企业新建、新租用地进行奖补,鼓励快递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开展经营协作,推动快递产业园区形成。其中,对快递法人企业上年度新建的快件集散中心、仓配项目等单个设施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评审认定后按其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采取租赁方式(合同3年及以上)的快递企业,租赁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按其合同租金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在鼓励快递企业技术改造方面,《意见》根据投资额、处理快件设计能力等,予以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支持快递企业与境外电商企业、境外快递企业合作建设跨境贸易电商产业链。对境外国际快递品牌在晋江新增设立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快递企业在晋江陆地港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清关出口。

  在改进通行条件方面,晋江市支持快递企业车辆便捷停靠。除高峰时段,需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车15分钟,鼓励快递企业使用0.75吨以下的货运机动车在晋江市范围内收取、派送快件。对于超核定载质量的快递货车,需在限制通行的路段、时间通行的,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晋江市交管部门支持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限量核发车辆通行证,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优化公共服务

  全面推广快递智能箱

  《意见》继续优化公共服务,推广应用智能投递设备,对电商企业、快递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在晋江设立的自助投递终端20个以上(含20个),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20个智能投递格口的,经评审认定后,按自助投递终端个数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上限50万元。对于通过第三方企业设置的智能投递设备进行投递且当年度使用设备业务量前三名的快递企业(根据智能投递设备数据平台统计结果),晋江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

  《意见》还规定,在晋江全市建立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由邮政、公安、国安、烟草等有关部门出台寄递渠道可疑信息报告制度,对快递员在收寄中发现并举报可疑违禁物品,经核实对快递员举报可疑信息予以奖励;对日均出港快件量为1万件以上的快递企业(省级分拨中心除外),添置首套安检设备的,按购置设备款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

  据统计,目前晋江市拥有26家快递企业,近300个快递营业网点,8个全国性快递品牌省级分拨中心落户晋江。“我们坚持不撒‘胡椒面’,不搞‘普惠制’,所有的政策都有硬性条件要求,要享受都需踮踮脚、跳一跳才能拿得到,讲求精准扶持,这也是快递业换挡升级的一个需要。”晋江邮政管理局局长刘昭曙表示,《意见》出台后,该局将与相关部门出台项目申报的实施细则,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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