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P2P遇到的问题 e租宝都遇到了
2015-12-18 0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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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特约研究员陈虎东
  近年,P2P跑路现象不断上演,出问题的平台也是层出不穷。纵观近年出现问题的平台,主要的问题集中在非法集资、坏账、资金池投机、诚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俨然让P2P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重灾区。

  据天眼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5月31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2643家。5月新增平台112家,同4月新增平台数量相同,新增平台数量同比14年5月上升27.27%。而5月新增问题平台数量为60家,环比上升11.11%,同比上升500%。而我们反观2013年,另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到2013年底,中国内地P2P平台数量约800家,同去年相比,数量上升了230%。这还是2015年中旬的数据与2013年全年的数据相比得出的比较结果,想必到了2015年底,这个增长数度估计还会提高一倍,或者更高。


  P2P高增长面前的华丽,掩盖不了其背后潜藏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e租宝。从2015年12月3日网上出现的一篇质疑e租宝非吸的文章之后,很快,这家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平台当前数据显示交易量已突破730亿,投资人数490万的明星型公司,被警方突击经侦。

  P2P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最快的一种模式,从其诞生之初就倍受关注。但是这种模式所涉及的风险乃至产生的问题,也多头繁杂。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模式被引入到中国以来,到现在为止已经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这个周期中对于中国的P2P行业而言,经历了数量爆棚的表面繁荣,也伴随着该行业的暗流涌动。如果反观当前e租宝的倒掉事件,可以说,这十年,P2P遇到的问题,e租宝都遇到了。

  1、资金池问题的本质,还是平台非法操作成本太低了

  金融机构形成资金池可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资金池是在期限错配的前提下形成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而言,P2P只能作为一种纯中介平台,而不能形成自己的资金池。例如去年9月份,银监会就明确表示P2P平台不能使用投资者的资金建立资金池。但是该规定很难在实际执行中被有效遵守。例如,2013年,国内各大银行开始对市场收缩贷款,很多难以从银行贷到款的企业转而将目光瞄准了P2P平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众多P2P平台进行非吸的动力;另外,当投资者将资金交给P2P公司的时候,难以对所投款项进行全流程跟踪,当P2P平台利用投资者所投款项进行定存或者进行收益增值活动时,由于存在期限错配等天然因素,很容易产生回款资金不到位的情况,自然资金池的问题就显露出来了。而对P2P平台而言,将投资者的钱进行定存或者利用拆标的方式谋取收益,操作手段简单,成本极低,或者说几乎没成本,这就助长了资金池的风险范围无限扩大。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就是银行其实也存在资金池,因为“存款-贷款”本身就会沉淀下来巨额资金,只是储户的存款由国家信誉兜底,风险系数小一些;另外国家对于银行资金池查的非常严格,因为银行作为海量资金的存储方,存储着比P2P平台更为高额的存款,但是因为国家监管的严格,有效降低了银行因资金池带来的诸多风险,这也是P2P平台不可比拟的。国家对于P2P监管的不到位,可以说降低了P2P平台设置资金池的操作成本,进而引起了众多涉及资金池的诸多问题。

  2、资金托管,路漫漫兮

  平安银行是最早提出为P2P平台提供托管服务的银行,在2014年的中旬,该行与多家P2P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但该业务很快就被监管机构叫停。叫停归叫停,然而并没有阻止银行和P2P的联姻意愿。此后,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机构纷纷与P2P机构达成了合作意愿,但是据了解,双方并没有展开实质性的业务。P2P的资金托管业务尽管各方都普遍认为是一种充分保证资金安全的有效模式,但是该业务这十年来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P2P资金存管业务和托管业务其实是两个概念,前者只是单纯的为客户开立一个账户,后者涵盖的范围更广一些,包括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信息披露、资金监管等,银行的责任权重更大。但是,对于监管不到位的P2P平台而言,风险边界很难衡量,当P2P平台出现问题的时候,其涉及到的风险极易传导至银行,这对于风险管控极为严格的银行而言无疑是灾难;另外,商业银行涉及到任何一个领域的托管,均需向该领域主管部门进行托管业务的资格申请,例如企业年金、保险资金、信托财产、社会公益等多个资产管理领域,因P2P平台投资领域的多样化和短周期性,让银行即使在托管的资格申请方面都要付出极大的行政成本,加之P2P平台的风险不可控,最终使得商业银行在为P2P资金托管业务的实际开展方面迟迟难以落地。

  3、风控<评级?

  只要不是作为纯中介性质的P2P平台,都具有极高的风险性,这其中当然包括很高的道德风险。但是,一部分P2P平台创始人的道德败坏并不是P2P平台产生高企风险的主要原因。管理流程,或者说风控制度的薄弱,恰恰才是滋生道德风险的主要因素。就像我们说市场美好的前提,应该遵循“自利的过程,利他的结果”这样的原则。道德风险只不过是P2P平台自利过程的一种表现,而利他的结果,则需要较为完善的风控措施,这一点,P2P平台没有做好。

  据报道显示,2015年7月,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了《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正式将P2P行业纳入监管,具体的监管细则银监会正在加紧制定;社会信用体系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国家有关部门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2014-2020年)》要求,正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已取得突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也在稳步推进。这就向着P2P风控措施的有效制定与实施走出了重要一步。

  当然对于平台自身而言,需要建立严格的贷前信用审核、平台二级严格审核、分散匹配的优质债权机制,必要的时候还要和保险机构、银行合作,建立资金投资安全保障计划等,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其中的环节,需要逐步摸索与完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另外,P2P机构评级笔者认为现在不是一个值得非常重要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今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监管机构的容忍,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P2P平台之所以经历了将近十年的发展,尽管期间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是其取得的成绩亦不容忽视。所以监管层的容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合理的监管思路,是值得肯定的。历来商业模式的成功,基本上遵循着“由乱到治”这样一条主线,即开始勃兴,中间经历曲折,后续走向规范。当前P2P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涉及到的操作模式、管理方法、风控措施等方面都不是很成熟,正处于逐步探索的阶段,若是强加评级,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前景良好的P2P机构或许就难以形成竞争力,行业的良性发展或难以得到保障。

  当前大家都在谈论e租宝,其实纵观P2P行业发展历程,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基本上e租宝都遇到了,所以如何从e租宝的倒掉中获得宝贵经验,如何有效的奠定P2P良性发展之基石,而不是等到出了问题才去应对,重要的是避免此类事件轮回,这或许才是我们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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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研究员陈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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