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变“蜗牛”,退货不可取
2015-12-04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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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王恩亮
  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双11”为宝宝订购的百日宴喜糖喜饼套装,竟然在18天后才姗姗来迟。而商家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消费者申请退款。对此,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仅仅一退了之,耽误的事情谁来负责?对此,律师指出,目前对于快递行业缺乏强制性的时限约定,导致相关维权存在难度。(据12月1日 《新闻晨报》)


  随着电商的异军突起,网购早已成为大众首选。而成就电商做大做强的,除了自身产品价格优势外,快递更是功不可没。可以这么讲,如果没有快递加盟,即便电商的产品再有吸引力,也会让不少消费者远离,毕竟在快节奏的社会肯定有人等不起。

  然而这起事件,却让我们见识了快递变 “蜗牛”,卖家从苏州发货到无锡,竟然用了18天。其实这还不是最慢的,最慢的当属有人去年 “双11”购物,今年“双11”才收到。快递如此这般的慢腾腾,给买家耽误事情肯定在所难免。比较幸运的是,这桩误事还算可以挽救,若是把喜糖换成急救药,那导致的后果就不敢想象了。

  如此一来,问题就出现了,面对这类因为快递误事的情况,是不是可以通过退货来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退货多是针对产品质量问题,但是误事多是因为传递速度问题。因传递速度误事,让产品质量去担责是不 “对路”的。

  退一步讲,就算电商与快递公司有捆绑经营约定,也不能以退货来抵消快递的过失。毕竟退货只表示电商不做这笔生意了,少些利益但是不造成大的损失。而传递速度导致货物到不了,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就不这么简单了。因此,电商退货无非是在迷魂阵中耍了一把免损手腕,买家有理由向其说不,并提出赔偿诉求。

  在笔者看来,一是在现实背景下,消费者为避免再次遭遇此类事情,有必要先学会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手段是,在网购前先向电商约定到货时间,并要求对方一旦违约就担责。这样一来,当快递超时送达,消费者就可根据合同法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二是呼吁国家加快快递行业立法,对送达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大惩罚措施。以便在规范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好让消费者在维权上有法可依、有诉能求。

本文同期刊载于12月4日《现代物流报》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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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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