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实施意见》
2015-09-14 1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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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加强快递园区建设、乡镇网点建设、与关联产业协同发展、人才培养、改善运输作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细化了25个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实施意见》还明确对快递末端派送三轮车辆在运输快件时给予通行便利,对备案的快递中转车辆实行减免公路费政策。

  《实施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深化对支持农村快递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责任,推动全市“快递下乡”快速健康发展。

  通化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依据《实施意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狠抓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的联系,扎实推进“快递下乡”,为市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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