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几起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启示
2014-09-16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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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 
  近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今年以来国内外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并就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通过对事故分析,带给我们诸多警醒和启示。

  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

  4月16日,韩国“岁月”号滚装客船,自仁川开往济州岛途中,倾斜沉没,造成281人遇难、23人下落不明。据报道,船舶老旧、船舶改装并改变航区,船员素质不高,应急处置不当,政府监管不力,是引发事故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启示一:进口老旧船舶安全管理应引起重视。进口老旧船舶安全风险较大,应研究完善老旧船舶进口政策;针对进口老旧船舶的特点,严格船舶特别是改装进口老旧船舶的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启示二:船员技能和职业道德是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基础。要完善和强化船员考核培训制度,提高船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船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职业精神,特别是把“弃船时船长最后离船”作为船员职业道德的铁律。

  启示三: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要建立政府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应急反应机制,完善、细化政府、企业等不同层面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启示四: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保障。要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督促有关企业和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农村客运班车事故

  3月6日,四川一辆农村客运班车,行驶至通村公路的一桥梁路段时,车辆失控,坠入湖中,造成11人死亡。据查,事故车辆长期未按规定检测,导致车辆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且这一问题未被及时发现。此外,驾驶员技能不高,应急处置不当。

  启示一: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保证农村客运车辆规定的技术检测和维护保养频率,严格车辆发车前安全例检,确保农村客运车辆基本技术状况。

  启示二: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培训。要加大农村客运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河等特殊路段的驾驶技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启示三: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要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评估,排查农村客运线路的安全通行条件,完善跨水、临崖等特殊路段安保设施,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范能力。

  非法营运旅游包车事故

  3月3日,一辆上海籍旅游客车由云南大理开往甘肃皋兰县途中,在甘肃甘南县境内发生侧翻,造成12人死亡。据查,客车伪造营运手续,长期违规在同一地区异地经营,并且在事发时存在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统计显示,今年二季度旅游包车事故是省际、市际班线事故的1.6倍,事故件数同比上升100%。

  启示一: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监管。要完善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长期在外地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规经营行为。

  启示二:强化旅游包车动态监管。要加快完善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区域间旅游包车信息共享;强化企业对旅游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旅游包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两起涉危货车辆事故

  7月19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隆回县境内,一辆货车追尾碰撞一辆营运客车并起火燃烧,造成43人死亡。调查表明,货车非法改装,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违规运输危险货物;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有关规定且疲劳驾驶。 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路段,两辆危货车辆追尾相撞,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调查表明,事故车辆均未按有关标准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导致碰撞后所载甲醇大量泄漏并燃烧。

  启示一:加大非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快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敢违法。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让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无处可逃。启示二:严格执行危货车辆防护装置强制标准。要严格危货车辆准入审查,对营运的危货车辆开展全面排查和定期检查,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及紧急切断装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坚决取消其营运资质。启示三:加强危货运输源头管理。要联合有关部门完善危货储运的源头管理机制,强化托运人的安全责任,严禁托运人委托无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危险货物;严禁承运人非法违规运输危险货物;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危货运输,利用信用体系和科技手段,将非法违规从事危货运输的企业、车辆和人员逐出市场。

  启示四:强化长途客运夜间安全监管。要完善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的制度;借助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创新监管模式,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监管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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