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线供应链金融亟须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5-06-02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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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徐思凡 李瑞芝 陈曲

       编者按:目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备受推崇,一些企业纷纷在这方面做文章,以求在该领域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各方面的服务不到位,严重影响到了该业务的发展壮大,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必然选择。

  服务滞后给在线供应链金融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滞后原因何在?如何强化服务体系,推动在线供应链金融发展?

  视点1:服务滞后的五大病因

  作者:徐思凡 李瑞芝

  从服务特征上看,通过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一方面,资金注入到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型物流企业,可以促使整个供应链条的运转被激活,从而能够有效地解决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极大地增强了中小型物流企业的商业信用,改善了其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从而有助于供应链中的各个成员可以更加平等地协商和逐步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

  显然,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对推动中小型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较晚,目前这一服务还存在着许多不到位问题,如准入门槛较高、审批流程较长、服务效率偏低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供应链管理能力弱

  目前,国内企业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企业往往缺乏制度化的管理手段,而成员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归属感不强,导致了银行可选择的供应链有限。此外,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潜在风险也对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在线供应链金融是银行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向整个供应链提供的金融解决方案,实际上就是将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转化为上下游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能力。但是,随着金融服务向上下游的逐渐延伸,其风险也将会随之扩散,而风险源由核心企业扩大到了上下游中小型企业,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银行金融资产的安全性,从而会影响到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安全。

  物流领域环境复杂而混乱

  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用于质押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而银行普遍缺乏对存货的定价和鉴别能力,并且存货易损耗、价值波动大,这就要求合作的物流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价格鉴定、质押物监管,以及资产变现的能力。

  然而,物流环境的复杂与混乱、优质物流企业相对较少,以及运输和仓储的行业标准确实,使得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的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实现无缝衔接,从而增加了服务管理与市场开拓的难度。

  供应链涉及的企业繁多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者失灵的内部控制、系统失灵,以及外部事件等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在融资领域中,其操作风险涵盖了信用调查、融资审批、出账和授信后的管理与操作等业务流程环节,由于整个供应链条所涉及的企业和环节较多,因此很可能出现操作不规范,从而使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产品创新与市场有效衔接不足

  金融创新是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关键,创新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目的。然而,创新不是简单的跟随和模仿,更不能放弃防范风险这一根本底线。金融创新是在掌握信贷的基本规律和努力寻求风险与收益平衡的情况下,通过开辟业务发展的一种新途径和新思路。因此,在线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创新业务,其实本质就是解决因中小型企业财务不规范、信息不对称、担保困难等问题,解除传统观念和模式对中小型企业业务发展的束缚。但从目前来看,这一业务的产品创新与市场需求还未能形成有效的互动关系,使得在线供应链金融中的部分服务功能根本不适用于企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由于我国区域内物流服务市场的发展程度要远远落后于发达区域,其主要表现为:区域物流企业的经济实力较弱、信息化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物流环境比较复杂、许多物流环节仍缺乏应有的标准,再加之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的保证。与此同时,在缺乏针对金融监管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极大限制了我国物流监控类授信业务的全面开展,从而阻碍了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能力提升。(作者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视点2: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作者:陈曲

  近几年,在线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业务,不仅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并且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和物流供应链企业拓展业务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

  然而,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在线供应链金融在我国仍然是一个较新的商业活动,部分金融业务的服务体系还比较滞后,无论是在服务范围方面,还是在服务效果方面都不甚明显。

  多因素导致服务体系滞后

  笔者认为,导致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的金融产品基本都是由各总行设计推出的,并不完全符合国内物流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时,国内金融机构普遍级次较低,自身创新的金融产品往往要通过层层审批,通常会因为不具有代表性而得不到批准,致此业务无法进行,从而制约了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能力提升。

  其二,制度保障不强。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的某些环节上缺少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不能为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例如,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存货的价值评估往往缺少相对完善的评估体系支持,仅是依靠信贷人员的个人经验来判断的,而人工评估极易造成风险隐患,并引发严重的服务纠纷问题。

  其三,管理水平不高。目前,我国的现代物流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初级发展阶段,一些物流企业的管理观念陈旧而落后,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同时,工作人员素质也相对不高,管理层决策极易发生错误,内部管理风险较大,这些因素无疑加大了在线供应链金融在实际运营中的风险问题,因此这一业务的服务质量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其四,信息技术滞后。在整个日常运营过程中,物流企业在金融业务中往往承载着很大的风险,但从现阶段来看,大多数国内物流企业的配运网络还不够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仍比较落后,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对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实时监管、快速反应的严格要求。

  其五,信用机制缺失。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还未健全,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中,其抵押担保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主要都是针对大型企业而定的。然而,这些金融机构在对中小型物流企业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总是存在着许多操作上的困难,这就造成了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不公正与不到位。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量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创新,要想使这一创新服务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改善发展现状,提升服务质量。

  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这一业务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支持其发展与应用。例如,积极构建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沟通、交易的平台,促进两者之间的服务更加深化;设立政府专项基金为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以促进这项业务的全面开展;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其先进的经验和成熟的模式带动整个物流产业的发展,并适当地对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倾斜,使之更好地发展核心业务、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要强化风险管理。在金融交易中,规避在线供应链金融风险,建立和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关键。因此,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健全物权法登记体系,并要完善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同时还要做好风险管理的执法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为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创造一个和谐的法制环境,充分体现出金融服务的公正与公平,以此推进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进一步实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局面。

  第三,要加强人才培养。由于在线供应链金融是一项知识面广、操作复杂的业务,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建议国家联合高等院校尽快制定一套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物流与法律等知识的复合性人才。一方面,通过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可以带动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大力发展经营理念的培训、信贷政策制度的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尽快提高金融领域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要尽快提高信贷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要求,推进金融产品质量与金融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作者单位为中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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