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法的修改为邮政服务资费的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早在4月14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邮政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推动资费改革,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意见同时强调,部分邮政资费由邮政企业自主定价,绝不是一放了之,
邮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邮政资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