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点评:《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
2015-03-06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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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半月
       近日,国家邮政局在其网站上就《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邮政和快递企业验视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寄件用户应当积极配合收寄验视工作,对于已经封装的邮件、快件,应当主动拆开封装,接受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验视。发现用户有拒绝当面验视等9种情形的,邮政和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从事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此外,还对寄件用户需履行的7项义务进行了明确。这7项义务包括完整准确填写邮件详情单、主动展示交寄物品、依照规定出示有效证件、不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等。 (《东南商报》)

  记者点评:自 “夺命快递”事件之后,行业主管部门多次重申要加强快递寄递渠道的监管。而不断见诸于报端的,不法份子利用快递物流渠道,寄递枪支、毒品、危险化学品等禁运品的新闻,愈发显示出快递寄递安全形势的严重性。强化该领域的监管关系到消费者、快递员甚至每一名公众的切身的安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邮政快件收寄规定》的出台非常必要。

  但是,且不说 《邮政快件收寄规定》(征求竟见稿)会引发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泄露的担忧,还可以预见的是,《邮政快件收寄规定》 (征求竟见稿)或将引发快递企业的 “声讨”。当下,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快递企业很难选择客户,一些给客户带来 “麻烦”的规定,会导致客户流失。而且,收寄验视规定还降低了快递员和快递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样很难得到企业的认同。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快递安全,固然需要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配合,更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在管理方式创新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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