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发展亟待打破三大瓶颈
2015-02-06 13: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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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张宏翔 李瑞芝
  自2012年商务部下发《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以来,我国商业保理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商业保理企业也迅猛发展起来。不过,鉴于该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何打破瓶颈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意义非凡

  对于大中型物流企业来说,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可以通过转让应收账款,改善财务报表的有关指标和结构,并通过保理商提供的信用风险销售控制服务,主动掌握买方的资信情况,实现销售信用控制。

  对于中小型物流企业来说,则可以通过获取保理预付款迅速回笼资金,并使之投入生产经营,避免资金大量被占用在应收账款上,有助于扩大销售额;同时,还可以免除担保的要求,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对于买方来说,该业务不仅可以获得赊销的优惠付款条件,扩大营业额,还能够以自身信誉和良好财务表现获得卖方的赊购额度,且无需担保或抵押,不需增加业务手续,免去了传统结算方式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瓶颈凸显

  随着商业保理行业进一步得到市场的认可,商业保理这种创新金融模式也逐渐突显出了一些问题:

  行业缺少专门的监管主体。例如:在天津,该行业也只是由金融办负责协调、服务、推动。同时,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管理,行业组织也未能建立,整个行业仍处在自然发展的状态中。特别是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边缘,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较高。特别是外汇结转限制,使得商业保理机构的海外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同时,由于不被允许进入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又缺乏再保险机制,商业保理机构往往缺乏风险识别和转移手段。

  管理体制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商业保理一直被业界排除在管理体制之外,这使得商业保理的社会认知度大大降低,从而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信用环境不佳,应收账款逾期和三角债现象普遍,商业保理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

       如何破解

  事实上,发展商业保理业务,将是我国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无论对物流企业,还是对金融市场,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此,如何突破瓶颈问题、推动商业保理发展,将显得格外重要。

  加快保理业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议国家参照国际现有的保理业务惯例和公约,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部既符合现代商业保理业务的特征,又能够满足我国现阶段商业保理业务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使之与国际立法规定接轨。同时,银行或银监会也应当加强对保理机构的监管,保障商业银行在保理惯例、公约及国家法规框架内开展保理业务,以确保其合理有序地发展。

  加大商业保理的扶持政策。针对商业保理发展难的问题,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该业务,通过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可以使出双方在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中有利可图,从而变被动发展为主动引导示范。同时,政府还应当激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商业保理业务,以扩大运营规模,并鼓励商业银行拓展经营范围,大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

  加强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对于商业保理业务的信息传递、数据交换均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我国商业银行尽快与其他相关机构建立起信息交互网络,使商业保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都力求标准化,通过卫星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传输,以便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正常协作,从而提升商业保理业务的运作效率。

  积极开发保理业务新品种。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与外资银行争夺优质客户的压力。然而,我国商业银行若想把商业保理业务做强做大,就必须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分析客户需求的多样性,通过不断拓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服务范围,重视创新求异,探索业务发展的新思路,开发新的商业保理业务种类,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作者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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