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改气”是去是留 尚待商榷
2014-12-23 14: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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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 赵三明
另一家国内重点再制造企业中国重汽济南复强动力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将排放不达标的在用燃油发动机更换为符合新机要求的燃气发动机,包括将更换的燃油旧机用于再制造燃油机的生产,并不是在原机上进行改装,因此这项业务准确来讲应该称之为“油换气”。
就以斯太尔系列发动机的“油换气”为例,燃气机每行驶百公里比相同配置的柴油车节约燃料费用60~70元,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在10%以上。另一方面,在提供就业岗位方面,如果按一年再制造1万台“油换气”发动机为例,即可安排就业500人,其中再制造生产330人,收购、销售等相关人员170人。
国内重要的天然气装置生产及发动机再制造企业富瑞特装更是对《意见》发表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油改气”是提高我国汽车尾气排放质量、治理大气雾霾的有效手段之一,《意见》拟全面禁止在用车“油改气”的做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汽车“油改气”的多样性,简单地以安全为由进行产业的全面封杀,即不利于保护相关企业和老百姓的财产,也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如果照此施行,工信部制定的《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中的“内燃机高效清洁升级再制造示范工程”将成为一纸空文。
天然气汽车不安全观点值得商榷
再以《意见》中所强调的“安全”来论,记者所采访接触到的所有专家和企业人员都表示,在用车“油改气”无法保证车辆安全性能的观点缺乏科学依据,《意见》中所说的“各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更是一种非常模糊的说法,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或事例来支撑,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意见》中所担心的安全问题,实际上主要是有关天然气和天然气储存装置的安全问题,与汽车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多大的关联。就以天然气本身的特性而论,LNG的燃点在650℃,比汽油的427℃和柴油的260℃的燃点都高很多;LNG的点火能也高于汽/柴油,更难于引燃着火。
另一方面,LNG密度为每立方米470公斤左右,气化后的密度仅为空气的一半左右,因而稍有泄漏即挥发扩散。此外,LNG的爆炸极限为4.7%~15%,比汽油的1%~5%和柴油的0.5%~4.1%都宽,比汽/柴油更难达到爆炸的条件。
富瑞特装的相关技术人员也向记者表示,“油改气”后的重型卡车一般使用的是单一的LNG,使用压力较低,而且LNG气瓶为双层不锈钢结构,安全性能远远高于CNG(压缩天然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并不存在高于普通汽/柴油车的风险。
四 川省自贡市的使用也能说明问题:该市1.7万辆CNG汽车保有量中,90%以上是在用改装车,从1989年开始使用天然气汽车的25年之中,并没有发生一 次因改装原因导致的CNG汽车事故。在2005年以前所发生的几次事故中,有两起是因气瓶质量造成的爆瓶事故但并未伤及人。其中,有一起烧车事故是由于气 瓶安全阀质量原因引起,有两起捷达轿车烧车事故则恰恰是原装车。
在四川省其他地区,近3年来泸州市发生了三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宜宾 市发生了一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均为天然气原装车辆。 因此,在《意见》的立足点安全这一问题上,究竟有多少安全事故是由在用车“油改气”惹的祸,这还真需要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之后才能得出相应的结果。
相关产业和车辆应规范上路
“一纸文件,有可能将以往已经取得的成果全部抹杀掉!”一位从事发动机再制造的企业家向记者抱怨。在我国西部一些富天然气省份和东部部分使用天然气汽车较多的省份,如四川、陕西、内蒙古、新疆、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在用车“油改气”已经形成了相当成熟的产业链。
据一项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具有合法资质的“油改气”改装厂数量至少在几千家以上,从业人员数以万计。一旦一刀切式地全面叫停在用车“油改气”业务,将引起相关产业链极大地震动,必将造成大量从业人员的失业,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从当前的天然气汽车使用状况看,“油改气”正处于产业的瓶颈期,其症结不仅在于天然汽车的数量还远不满足市场需求,更在于相应加气站数量较少,使相关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频频遇到麻烦。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远比提不出相关数据支撑的所谓安全问题要棘手得多。
从世界其他使用天然气汽车较多的国家的实践中也能发现,在伊朗、巴基斯坦、印度、意大利、加拿大以及东南亚地区的一些国家,大多数与我国一样采取了所谓的 “原装车”与“改装车”并行的策略。一旦中国的“油改气”被叫停,受影响的恐怕不仅仅是我们国内,作为汽车生产和使用大国的中国,对世界其他相关国家和地 区的影响也绝对不能小觑。
与在用车“油改气”业务紧密相关的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规范在用车“油改气”市场,建立监管机制,设立准入条件,合理授权给相应资质单位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应的车辆与发动机改装企业必须同时获得燃气发动机生产与天然气车用气瓶单位的授权和技术支持,同时必须获得二级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车用气瓶生产企业也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气瓶出厂时应取得当地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监督检验证书,这一切都具备了才能保证“油改气”业务和相关车辆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