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延期收费可借鉴国外 发放公路债券吸纳社会投资
2014-12-09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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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据悉,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到期后是否延期尚在论证。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专家库成员、法律学者等,对高速公路到期延期收费问题提出了建议。有专家认为政府可以借鉴国外做法,发行一些公路债券,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公路投资建设。也有专家称,高速公路免费使用对不使用高速的民众也存在不公平。

  “不收通行费对无车族不公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传亭介绍,近几年全省普通国省道改造养护资金每年约需120亿元左右,而来自成品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仅能安排80亿元左右。来源于专项税收的资金尚不能满足普通公路建管需求,政策不允许也不可能用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还本付息和养护管理。

  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国省道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专项资金来自于成品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专项税收,也就意味着“有车一族”已经“买过单”,对于“无车族”相对来说是公平的。

  山东省专家库成员、律师孙守遐认为,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速公路,有一部分人并不使用,“这是否对不使用高速公路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以高速公路为代表的这一类准公用产品具有排他性,往往需要通过付费,才能使用,高速公路的定性就是有偿性。

  高速公路的使用者是有一定范围的,既然高速公路属于准公共产品是有偿使用的,使用者付费是天经地义。“有车一族或者是一些有物流运输需求的企业或者单位是高速公路的主要使用者。”孙守遐说,在法律界和经济界都有这样的观点,即如果高速公路免费,对不使用或者使用较少者是一种变相的“不公平”。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公路总里程已经超过25万公里,其中收费公路仅有8000多公里,收费公路仅占不到4%,“我省民众能够享受到的免费出行方案实际有很多。”

  “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

  了解到,其实,当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时,我国当时的收费公路主要以收费的一、二级公路为主。

  “测算的15年收费期限也是以一、二级收费公路为基础来测算的,当时并未把高速公路的高成本计算进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说。

  因此,许多专家认为,当时的立法存在缺陷,按照高速公路目前巨额的建设成本和养护成本,15年还清贷款是根本不可能的。

  面对到期后是否该延长收费,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也表示无可奈何。一方面承受单方面延长收费涉嫌违法的质疑,另一方面如果到期还不清贷款将面临资金链断裂引发各方面风险。“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存在滞后性,在去年8月份,交通运输部就发布过修订收费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但到目前仍没有修订条文的出台。”山东省交通厅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孙守遐则认为,高速公路收费到期后,于法来讲,政府确实应该停止收费,没有还清的贷款、后期的养护资金都由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来解决;如果必须要通过延期收费的办法来解决的话,就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使延期收费能有法可依。

  鉴于高速公路的不可替代作用,孙守遐认为,目前财政预算中并不包含高速公路的建设费用,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加大对高速公路的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

  孙守遐还建议,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公路建设项目的一些做法,或者效仿铁路部门发放铁路债券的做法,发行公路债券,广纳社会各界民众资本,发动大家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多元化投资,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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